本网12月17日讯(贾海宁)“要是没有你们调解,这事我们还不知道得闹成什么样。”高青县唐坊镇凤仪村村村民张某感慨道。今年9月底,张某怒气冲冲地来到唐坊镇行政调解室,请求调解。原来,争执是由一棵树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张某与郭某是同村邻居,平时关系还不错,但最近由于一棵树的相邻权纠纷,两人吵了不少架,也产生了不少积怨。
据悉,郭某家院子里种了一棵大树,大树的位置离张某的房子很近,树很茂盛,树枝长到了张某家房顶。张某多次要求郭某将树枝砍掉,但郭某没有放在心上,一直没有处理。最近,雨水较多,张某家房顶开始出现漏水,怀疑是郭某家大树的树枝将房顶顶出了裂缝,要求郭某赔偿损失。郭某却认为是张某家房子质量不行,不同意赔偿,双方不肯让步,火气也越来越大。两家的矛盾不断激化升级,两家人一见面就吵,甚至还互有推搡。
调解员了解纠纷情况后,登门入户进行了实地查看,而后灵活地采用了“背对背”调解方式,“一对一”解释法律法规,把争议双方分开,进行个别说服教育,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既让纠纷当事人知法明理,也让纠纷当事人情感上容易接受。“有了个懂法的‘和事佬’,我们之间都有了台阶下,会比较容易沟通。”张某说。最终经过多次入户调解工作,双方认识到邻里和睦也很重要,相互退让一步,自愿达成了协议,郭某尽快找人将张某家的房顶修复好,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有人说调解工作就是“和稀泥、搅拌机”,但在调解员看来,调解工作应该用情感去“和泥”,用事实来“搅拌”,用法律和道德做工作。(山东省高青县唐坊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