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月18日讯(宋新茹)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县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博湖县司法局“三举措”抓实节前廉政教育。
一是重申纪律要求,筑牢“防腐墙”。召开节前廉政教育会,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区党委相关规定,并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打好“预防针”。开展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重要论述精神,并采取讲解党规党纪、通报反面典型案例方式,用真实的案例和详实的数据,教育和警醒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坚守法纪红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是进行谈话提醒,增强“免疫力”。围绕节日期间纪律作风要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逐级开展廉政谈话,层层压实责任,提醒党员干部既要守规在前、挺纪在前,既要严于律己,又要管好家人,杜绝出现公款吃喝、收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易发多发和隐形问题。(新疆博湖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