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月23日讯(石连宝)2019年1月2日,家住卢龙县燕河营镇西吴庄村22岁小伙子小张,来到卢龙县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一个月前,一场车祸夺取了他父母的生命,父亲当场死亡,母亲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在第三天死亡。巨大的打击使小张痛苦不堪。处理完丧事后,父母生前有一套位于县城的112平方米的楼房,小张认为,父母死后这套房产理应留给他,但到公证处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公证员却没给办理,这让小张心里很纠结,到底是为什么呢?
释法明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于小张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在,这套房产作为遗产要按照第一顺序即:配偶、子女、父母发生继承,也就是说小张及小张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权,而且继承份额不均等。小张的父母虽是因同一起交通事故死亡,但死亡时间不同,小张的父亡在先,母亡在后,这时,小张父亲的遗产(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为小张父亲的遗产)先发生继承,继承人为配偶——小张的母亲、儿子——小张、父亲——张某某、母亲——李某某。份额均为遗产的四分之一;因为小张的母亲比小张的父亲晚去世三天,小张的母亲是在尚未实际取得被继承人遗产时就去世了,这样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小张母亲应继承丈夫的遗产份额就转移给了她的合法继承人:儿子——小张、娘家的父亲母亲,也就是转继承,再加上小张母亲原有的遗产份额也发生了继承,既有继承也有转继承。其中,小张作为父母的继承人和转继承人、小张的爷爷奶奶作为其儿子的继承人、小张的姥爷姥姥作为其女儿的继承人和转继承人分别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和转继承权。
风波落幕:听了公证员的法律讲解后,小张明白了,原来办理继承权公证这么复杂,法律规定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和我都是继承人。他突然感到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和对老人的愧疚,怎么光顾自己就没想到老人呢?于是,小张回家后把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叫到一起商量办理房屋继承事宜。
1月7日,小张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一起来到公证处共同提出了继承权公证申请。但是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又遇到了难题,那就是继承份额的划分。按《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处只要在公证书中确定出继承人就完成公证程序了。但公证员考虑到小张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年事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为了更好地保障老人的权益,在帮助他们理清法律关系后,公证处主任于兰华邀请卢龙县重大疑难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两次对小张及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进行证外调解,帮助他们仔细计算各自的继承份额,并耐心做思想工作,最终老人同意将自己所得份额折成价款,由小张一次性付清。至此,一场继承风波圆满落幕。双方老人感动得老泪纵横,十分感谢公证员和调解员的热情相助。(河北省卢龙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