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2年5月21日讯 通讯员刘向勇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加快农村法治化进程,促进山东省聊城市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山东省普法办的总体部署,聊城市普法办结合本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以“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农村学法用法的新高潮。
一是协调沟通,形成普法合力
近期,聊城市普法办牵头加强与文化、宣传、农业、水利等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紧密配合衔接。在实际工作当中注重整合利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一些热点和重点法律问题,有效推进全市农村法治建设,形成崇尚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
二是依托媒体,构建普法网络
进一步拓宽普法渠道,在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农村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农村法制宣传领域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积极探索和依托全市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到电台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网络上有内容,切实把法律送到农村,送进千家万户,更好更快地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是丰富内容,推行问需普法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上,根据群众需求及时安排普法内容,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村哪一类问题突出,就重点宣传哪一方面法律知识,不求系统性,但求针对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四是抓住时机,提高普法实效
选择有利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尽量避开农忙季节或经营时间,抓住农闲、节日等农民比较空闲、集中的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类施教。如对在家务农的农民,可利用下雨天及农闲冬休时间组织学法活动,对经商、务工的农民避开经营、务工时间,选择早晚或节假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五是普治并举,加快法治进程
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支持鼓励司法机关开展生动的法治实践活动,尽量采用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而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帮助指导基层村(社区)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教育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增强了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了“四民主、两公开”的全面落实,完善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提升了村(居)民依法自治的水平,促进了基层的社会稳定。(山东省聊城市普法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