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29日讯(韦云茂)近年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安排,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寻找救助线索,聚焦贫困人群,致力帮助被害人家庭解决困难。
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天峰、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付高龄等一行人,到钱相街道办事处一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陈某家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2万元。据悉,陈某某家中有5口人,陈某某常年身体不好无法劳作,家中还有一位患病的老母亲,家里生活主要来源靠妻子务农和儿子务工来维持。陈某之子在一次纠纷中遇害,犯罪嫌疑人至今未进行任何赔偿。这对于陈某某一家来说,无疑雪上加霜。经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陈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县政法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某某一家一次性救助金2万元。拿到救助金的陈某某激动地说道:“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伸出援手,真是太感谢你们的帮助了。”
通过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给予司法救助,既能帮助因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及其亲属解决生活等困难,也是对其精神上所受伤害的进一步抚慰。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今后将继续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让更多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得到救助,使他们重燃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