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3月30日讯(应霞)2021年6月,一中年妇女邵某到筠连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我丈夫帮同村组的人干活被石头压死了,你们帮帮我,家里有老有小啊”。
据悉,邵某与郭某是夫妻关系,邵某一家曾是建档立卡户贫困户,现已脱贫。2020年11月,邹某找到同村组的郭某搬卸山石,在搬卸过程中因山石侧倒被压而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邵某与邹某协商先由邹某支付50000元,周某支付20000元,伍某支付5000元,共75000元,将其死者郭某安埋,其赔偿问题待安埋后再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邵某将郭某安埋后,无法与邹某等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经审查,邵某的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援助中心按规定指派法律工作者饶某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受指派后的法律工作者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并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1月,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次月判决邹某赔偿郭某家属各项损失22万余元。2022年3月,法律援助中心回访受援人邵某得知已获得邹某支付的赔偿款3万元,并感谢法律工作者饶某的辛勤付出,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法律援助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防止他们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让困难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对属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简化审批程序,落实便民举措,提高了法律援助质效。(四川省筠连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