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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荆门掇刀区法院发出首份涉刑案件家庭教育令 督促父母“依法带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6-0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滕远宏 宋芬)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抢劫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未成年人)在初中时期贪玩堕落,结识社会闲散人员,纠集团伙共同实施暴力犯罪行为,其监护人长期对其身心健康缺乏关心与管教,最终被告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掇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对该案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了掇刀区法院首份涉刑事《家庭教育令》。

    花季少年犯了错 监护人亦有过

    被告人纠集团伙、携带工具,将被害人一行人(均为未成年人)骗至掇刀某地,以暴力方式威逼被害人一行人通过手机微信给其一行团伙转账,收款成功后,将被害人一行人骑来的共享电单车强行骑走。

    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父母亲忙于生计,二人都疏于对其的陪伴、关爱、教育,且教育观念上存在较大分歧,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缺位,导致被告人逐渐偏离了正确的人生轨迹。

    听法官怎么说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履行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的监护职责。《家庭教育令》具有法律约束力,违背该裁定,将会承担诸如训诫、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要求孩子的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监护人应当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引导孩子走向健康的生活方式。(来源: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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