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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司法所“三要求”规范社区矫正报告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6-2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周瑜)近日,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报告单》文书书写格式不统一,不够规范等问题,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司法所深入研究,结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梳理出“三要求”,进一步规范《报告单》的书写格式、汇报内容及汇报次数。

    一是要求汇报格式方面,书写格式要工整,在填写报告单时,字迹要清楚,不得出现大面积涂鸦,不得写潦草字,签名要求正楷,纸面要保持干净整洁。二是要求汇报内容方面,要真实具体,报告内容要体现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等情况以及是否有重要活动或者重大情况发生,不得填写虚假信息。三是要求汇报频率方面,要按时提交报告单,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中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报告单》形式进行书面报告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每半个月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一次,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一次。

    本月新阳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共提交报告单206人次,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提交报告单2人次。 (来源: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司法所)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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