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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荆门:以侦协机制实质化运行 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件刑事案件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9-0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刘云飞 杨雨晨)“涉及跨境,该如何固定证据?”“对境外调取的证据如何转化,保证取证程序合法?”“如何寻求刑事司法协作?”今年5月,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荆门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参与会商的一起涉外专案分析研讨会上,与会人员结合该案的证据固定、境外证据转化、司法协作等办案实质问题,各抒己见,智慧碰撞,展开了激烈讨论。

    这次研讨会是侦协办常态化开展工作、实质化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一个缩影。侦协办成立以来综合运用研讨会商、联合督办、常态化监督、定期通报、统一办案理念等实质化举措,持续发挥侦协办平台作用,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

     

    研讨会商  联合督办  服务重大案件办理

    今年3月,荆门市公安局侦办上述涉外专案时,由于缺乏相关案件办理经验,办案中在取证等方面存在困难。侦协办了解情况后,派员提前介入,参与了域外取证程序会商论证,共同研判如何解决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难题。会后,侦协办又召集公、检、法三机关赴江苏省南通市学习涉外案件办理经验,共同提升办案能力,推动案件办理取得更优成效。

    在司法办案过程中,侦协办认真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实质化提前介入,利用平台加强会商指导,依托办公室强化引导侦查取证工作。

    今年4月,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骗取贷款案依托侦协办主动介入,制定引导侦查取证意见,要求对犯罪嫌疑人及其所在公司是否具备偿还能力进行取证,开展资产评估并查清了涉案2000万元贷款的资金用途,帮助公安机关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并移送审查起诉,推动后续追赃挽损工作开展。

    据了解,今年以来,经侦协办协调,荆门全市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7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有效打击犯罪,提升办案质效。

    落实一体联动机制,荆门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侦协办联合荆门市公安局对全市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督办,确保案件规范办理。

    如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近期发生的山西男子到京山蹲守杀人案时,侦协办挂牌督办,督促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督办要求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在案件办理关键节点和取得重大进展时及时请示报告。

    同时,荆门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侦协办协同市公安局加强对办案影响、风险的评估,对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刑事案件落实应急处置协调机制要求,提前联合制定工作预案,共同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工作,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常态化监督 定期通报 服务侦查监督重点

    “侦协办充分发挥在监督线索发现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结合侦查监督平台运用,强化侦查监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撤案109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266件。”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云飞向记者介绍。

    据悉,检察机关制发补充侦查提纲、继续侦查提纲或在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后,由侦协办对补证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情况并反馈给承办检察官,实现后续跟踪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托侦协办,定期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情况分析并按季度向公安机关通报,健全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全市非法取证、不规范侦查行为整改纠正。

    今年1月,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钟祥市公安局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未按照规定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了解具体情况后,迅速向钟祥市公安局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侦协办对钟祥市公安局的整改情况及时跟进,督促其按期回复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并细化整改措施。

    据了解,今年以来,荆门全市检察机关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103件,排除非法证据5份;针对侦查机关在查扣冻财物、办案期限、适用强制措施等方面存在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66份,采纳率、整改率均达100%。

     

    凝聚共识  同步落实  服务类案标准统一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所涉及的一些疑难问题,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双方存在较大认识分歧,怎么办?

    荆门市级侦协办通过调查研究后,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邀请资深检察官、公安法制人员、侦查人员进行专题研讨,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该罪司法适用中主观明知的认定、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涉案财物的处置等问题达成统一认识,为此后的案件办理提供了针对性强、具体明晰的操作路径,推动提升办理此类案件的规范化水平。

    “有了毒品犯罪洗钱案件的取证指引,取证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有了参考标准了,这帮助我们极大提升了这类案件的办案水平。”京山市人民检察院重罪案件条线的检察官韩龙玲说道。

    据悉,由于涉毒品洗钱案件较少,部分办理重罪案件的检察人员对该类案件缺乏办理经验,在案件办理尤其是关于资金流向、数额认定、主观明知方面的证据存在搜寻困难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实践制定了毒品犯罪洗钱案件取证指引,通过侦协办发至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检察院,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洗钱案件的侦查取证,提升了此类案件办理质效,相关经验材料被最高检的刑事检察条线采用。

     

    “小专项” “大数据” 服务重点专项工作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小专项”工作,组织两级检察院开展立案超过6个月未侦结的涉市场主体案件专项清理。侦协办对清理出的55件超过6个月未侦结涉市场主体案件,强化跟踪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尽快移送审查起诉,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监督撤案,目前已监督撤案2件。

    “现在我们可以通过侦协办调取近年来全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政处罚数据,运用建立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立案监督模型,通过与相关立案数据碰撞比对,发现立案监督线索。这大大提高了立案监督线索发现的速度和准确性!今年共发现立案监督线索142条,现已分区域移交相关基层检察院办理。”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沈超介绍道。

    据了解,今年以来,侦协办积极适应数字检察工作新模式,通过调取数据,推动探索建立的刑事案件另案处理监督,立而不侦、久侦不结、刑拘下行监督等各类刑事检察模型运用,助力监督线索发现。

     

    明确标准 完善机制  服务理念更新引导

    为帮助办案人员准确把握案件逮捕标准,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制订了《提请逮捕、批准逮捕案件标准工作提示》,依托侦协办加强与公安机关会商,引导做好刑事案件捕前分流工作,对于罪行较轻、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

    为完善侦协办工作考核机制,侦协办积极探索制订荆门市检察机关派驻侦协办人员考核办法,推动将侦协办工作纳入各刑检条线对下考核细则,并纳入对基层院整体工作考核,以考核“指挥棒”保障侦监协作机制的落实,促进派驻检察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增强监督协作意识和积极性,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据悉,今年以来,荆门市级侦协办与下辖5个县市区同步设立的8个侦协办上下一体、共同发力,共转办、跟踪监督、开展协作536件次。在完成了“挂牌子”和“派进去”之后,充分发挥侦协办组织协调、监督配合、督促落实等作用,规范化、实质化、体系化运行,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来源: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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