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王贺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公安厅、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方案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执法监督管理和执法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
提素质、强能力 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每周在铁锋分局案件研究室举办铁锋分局法制员例会,通报近期案件办理情况,对案件办理进行点评,并就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问题与法制员展开讨论,解决一线执法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开辟多种渠道,不断加强与检察、司法、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适时举办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就共同关注的刑事诉讼、开展的法律援助、公检法办案协作、各方执行对接等工作及事宜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重审核、严监管 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核工作规定》,实行执法办案单位法制员、铁锋分局法制信访大队二级审核,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当日铁锋分局领导二级审批制度。单位法制员负责对本单位办理案件的性质、证据、程序进行初审;法制信访大队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建立“个案监督+内部监督”一体两面双向监督模式,个案监督,即对民警办理的每起案件建立个人执法档案,做到一案一审核,一事一登记;内部监督,即整合法制、纪检力量,随时检查抽查,对发现的执法问题,一追到底。
优制度、压责任 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
法制信访大队每日对全局的110接处警、案件信息、治安刑事案件网上流转进行网上巡查,每天一通报,每周一排名,每季一考核。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铁锋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铁锋分局案件卷宗管理工作规定》《铁锋分局涉案人员随身物品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处警取证、审查讯问、卷宗保管和涉案财物管理。明确法制员、分管案件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按要求开展“日、周、月”执法质量和执法安全回头看,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供稿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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