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佘娟 余璠)为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和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依法规范进行,确保中秋、国庆期间辖区社会安全稳定。近日,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帮扬、驻监检察室主任代素珍一行先后深入咸安区司法局、咸安区看守所和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调研及检查工作。
点检+警示教育
9月19日,咸宁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咸安区司法局对温泉司法所9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暨集中点检活动,全力筑牢中秋、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安全防线。
活动中,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通报了2023年以来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的惩处情况,并从“强化身份意识、端正矫正态度、服从监督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训诫讲话。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结合检察监督职能,以案释法,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对待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对待社会要有责任之心、对待党和政府要有感恩之心,守法律红线,行规则之事。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帮扬从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制度等专业角度,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思想上决不能放松,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更不能有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勉励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机会,认罪悔罪,积极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活动结束后,咸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庭琦询问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社区矫正情况,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法律需求和困难,周帮扬现场就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提供法治服务。
调研座谈
点检活动结束后,周帮扬一行在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调研座谈会。
会上,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就今年以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及各项数据、参与专项工作等内容进行汇报。陈先明检察长、黄庭琦副检察长分别对下一步如何做优做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方向和要求。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主任代素珍对咸安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出充分肯定,表示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有特色、有亮点。
周帮扬听取汇报后,在加强与高校合作建立校检联合机制、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和推进检察监督数字化三个方面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安全大检查
9月22日,周帮扬一行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先明、副检察长黄庭琦及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司法警察大队干警、咸宁市人民监督员、食品、药品、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深入看守所监区进行安全大检查。按照“全面、严格、细致”的要求,对看守所管教室、值班室、监室、监控室、医务室、厨房等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对监控设施、医疗用品、监管安全情况进行查看,并与看守所负责人进行充分了解。
座谈会上,咸安区看守所所长陈军对看守所基础设施、安全监管、经费保障、警力配置及驻所检察室监督等情况进行汇报。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的相关问题予以通报。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先明要求咸安区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要紧盯安全防范,排除解决安全隐患苗头,并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周帮扬对看守所的监管执法活动、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肯定,并就对驻所检察室和区看守所的监督和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检查问题要找准找细,发现问题应立行立改,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整改落实,定期进行反馈,避免久纠不改问题的出现。
二是持续加强各类看守制度、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提高看守民警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强化驻所检察人员的监督能力,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三是驻所检察室要与看守所加强配合协调,进一步强化看守所监管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建设,实现协作共赢的工作格局。(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