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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的 队伍建设工作研究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11-15 来源:法治时代网

    【内容摘要】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基层检察院存在未入额干警成为员额检察官难度大、司法行政人员和辅助人员有心理落差、专业化要求使干警工作压力增大等思想问题,我们有必要按照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建设工作,进一步畅通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基层检察队伍战斗力。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   人员分类管理   队伍建设工作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更加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检察官职业特点,有力促进了检察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同时在改革后的检察队伍建设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凸显,这在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中尤为明显。根据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主题教育,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充分深入的研究。

    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与思想队伍建设

    早在2013年3月,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进行管理。2018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分类管理以立法的形式进行了确定。改革前,检察人员(不包括事业、工勤编制人员,下同)划分为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从事综合工作人员。改革后,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其中,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检察辅助人员是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司法行政人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在此次改革中,对员额检察官的占比作出规定,同步建立办案终身负责制,部分原来具有检察官身份的检察人员变为了检察辅助人员或司法行政人员。以此实现员额检察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经过员额制改革,选拔检察机关里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并集中到办案一线,授予办案权,完善了司法责任制。

    伴随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三类人员采用不同的管理体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待遇晋升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引起思想上的波动。这一情况事实上符合对改革的预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提出,要“强化思想工作。坚持思想工作与检察改革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及时回应和解答干警在改革中遇到的思想困惑”。

    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的需要,《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提升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方面,要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 。因此,在基层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过后,要深入分析改革带来的思想困惑,找准症结,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队伍战斗力。

    二、基层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面临的思想困惑

    1.未入额干警成为员额检察官难度大

    基层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由于员额检察官总量的控制以及条件的提高,成为员额检察官的难度加大,这对于未入额的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而言,是一个较大的困惑。分类管理后,对员额检察官实行“严进严出”动态管理。要成为员额检察官除了通过全国司法考试以及公务员考试外,还需要参加员额检察官遴选考核,按照优中选优的理念,全院只有三分之一的干警能成为检察官。通过2019年全国检察系统首轮检察官遴选,已挑选出绝大部分的员额检察官,随后每年只根据退休、调离检察官数量进行补充。这对于新进入检察机关的年轻干警来说入额难度大。同时按照《检察官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初任检察官一般到基层人民检察院任职,即省级、市级新入职干警需到基层,与基层干警竞争入额。全局来看更有利于遴选出优秀的人才担任检察官,也让新任的检察官们更了解基层办案实际,但从个体上看,入额竞争加剧,入额难度加大。

    2. 司法行政人员及检察辅助人员有心理落差

    员额检察官属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主要按照《检察官法》进行管理,同时配套《检察官权利清单》《办案组织设置》《检察官岗位职责》《检察官办案流程》等制度。而司法行政人员和检察辅助人员目前尚无专门的配套制度,虽然《检察官法》等规定中有少许涉及,但主要依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他们依照的管理规定也不相同,形成各归其类、各司其职的管理格局。由于司法行政人员及检察辅助人员与员额检察官经济待遇、成长空间差距较大,司法行政人员及检察辅助人员存在心理落差。司法行政人员、检察辅助人员保障工作多、杂、细,包括办公、政工、督察、技术、财务、后勤等部门,承担着行政综合、组织政工、宣传与意识形态管控、党建、巡视巡察、后勤保障、办案辅助的大量工作,工作缺乏成就感。特别是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编制严格限制在15%,显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繁重的工作压力导致岗位缺乏吸引力,不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普遍存在,再加上,司法行政人员本身因为不在办案一线,无法体会检察办案带来的职业尊荣和工作价值,进一步加剧了职业落差,弱化其职业认同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年青干警想调出,队伍稳定性受到较大考验。

    3.专业化要求使干警工作压力增大

    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并行发展。除传统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以外,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专业化办理要求的日益增加,对检察干警的能力提出巨大挑战,特别是公益诉讼作为新拓展的职能,专业能力不足、专门人才紧缺的瓶颈会较长期存在。就办案工作而言,检察官成为司法办案的直接责任主体,“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诉讼质量要求高、案件处理结果责任重,对检察官的办案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由于员额比例的限制,检察官办案数量陡升,之前的所有案件由35%的员额检察官办理,思想压力增大。由于检察工作的专业性,调研、信息外宣等均源于案件,办案人员除依法办案外,还应承担案件信息协作、社会治理等综合工作,因此分类改革的初衷是建立由检察官带领的办案团队,但一方面当前检察官普遍缺乏领队能力,另一方面缺乏同等数量的检察辅助人员,导致办案与写作归属于不同的岗位,一定程度上缺乏对案件的深刻剖析,也不利于综合人才的培养。

    三、基层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思想政治工作路径

    面对改革后出现的思想困惑,基层检察院要强化政治引领,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要抓手,强化队伍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奋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结合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出现的困惑,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并从中寻找解决困惑的答案。一是心怀“国之大者”,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认识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是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需要。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经历者,结合正在进行的主题教育,检察人员要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从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视角看待和对待检察人员分类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来推动改革。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是为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人员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为检察事业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需要而努力。三是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告诫全党,务必艰苦奋斗。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带来的困惑,需要摈弃“等靠要”的思想,以艰苦奋斗的作风应对。无论属于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还是司法行政人员,都需要立足岗位职责,以奋斗者的姿态,勤勉履职,做好自己的工作,服务于检察权的良性运行。

    2.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工作热情

    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检察人员的不同思想反映、个性需求精准回应。一是加强对干警的关心关爱。从年龄层面着手,从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恤四个方面入手,努力激发各年龄层次干警的工作热情。比如,多开展交流座谈、联谊活动、工会兴趣小组等丰富多彩8小时外的生活,提升生活品质和满足感。再比如针对青年干警学历高、热情高、干劲足的特点,开办“青年检察说”、演讲比赛、工作分享会等,为年轻干警搭建平台、提供舞台、摆设擂台,引导青年干警展示自身才华,获得成就感。二是选树先进典型。从讲奉献、拼业务、献爱心等方面培树宣传优秀检察官、先锋人物,打造先进标杆,培育检察队伍的核心价值观。三是以老带新“青蓝对接”。发挥老干警、离退休干部“余热效应”,针对离退休干部“身退心不退”的实际,向老同志通报工作,倾听诉求心声,宣传老同志的先进事迹,鼓励全院干警传承老同志的宝贵品质,承接检察精神的接力棒。四是引导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提升自我肯定的职业尊荣,注重挖掘一批坚守岗位、无私奉献、恪尽职守的先进典型,通过组织“检察好故事”“队伍建设专刊”等系列宣传报道等形式,不断扩大先进典型影响力,以“身边人身边事”的职业共鸣带动干警积极性和价值感。

    3.进一步畅通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深刻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检察治理和检察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检察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机制,提高运用制度机制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着力在“考、比、查、帮”上下功夫。“考”就是完善绩效考评制度,按照总分结合、统筹兼顾、上下一体的原则,硬化、细化、量化各级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绩效考评标准,尽量减少弹性指标,使工作落实有目标、任务评价有尺度。“比”,就是建立完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评比机制,综合运用网上与实地、传统与现代各种手段,有计划地组织“微课堂”“微视频”政治教育比赛,激发各级政治工作热情,着力打造响当当、过得硬、用得好的政工名品。“查”,就是适时组织检查督查,把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纳入日常检查和年度巡察的硬指标,定期通报、督促整改一批不落实、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始终组织有力全程抓紧抓实。“帮”,就是建立完善配套、切实管用的帮扶机制,主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采取业务培训、研讨交流、以工代训等方式着力提高各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政治工作人才队伍;二是把解决思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走访调研、逐级报告实时掌握干警的实际困难底数,建立特困干警档案,领导干部挂帅主动靠前解难题办实事暖人心,同时做好请示汇报、主动协调工作,积极向上级院和所在地党委政府争取经费支持,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干警解决困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凝聚力。

     

    1 陈薇,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龙宗智、吕川:“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的问题、矛盾与应对”,《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J],2022年第4期.

    3刘  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现人员管理科学化[N],《检察日报》, 2019年6月16日.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2019(02)

    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21(08)

    6泸州市检察院课题组《新形势下创新检察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研究》。

    7禹航.司法责任制背景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研究[J].《2022年社会科学Ⅰ辑》

    8张宇. N省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实践研究[J].《2019年社会科学》第09期 。

    9禹航.《司法责任制背景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研究》[J]. 《2022年社会科学》第Ⅰ辑。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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