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李小花)日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要负责依法办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该部自2019年成立以来,连续4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负责人吴雄伟于202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人物”。
2023年,萍乡全市检察机关共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29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者发布公告249件,起诉9件。
追索赔偿修复资金 维护生态文明建设
萍乡市上栗县某建材厂,因资源枯竭停产,后调整为废弃矿山。由于企业重开采、轻保护,矿区水土流失严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辖区内某废弃矿山未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
2022年3月,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对相关主管职能部门进行立案审查。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进行整改,在废弃矿区中规划面积278.07亩,总投资1345.89万元。修复区改造为耕地、林地、湿地相结合的立体型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新增旱地31.54亩、林地153.51亩、湿地89.28亩,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促立专项公益基金 守护百姓健康权益
2014年,江西某粮食公司下属分公司定向收购了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家储备稻谷,但该分公司将这批稻谷就地加价转让给了粮食储备企业。之后,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在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对某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中发现该案线索,随即进行了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办案期间,江西某粮食公司表示愿意自行履行民事侵权责任,但事情发生了很久,也找不到明确的受害者,所以如何履行侵权责任让大家犯了难。一番苦思冥想,吴雄伟与团队提出了一个新思路--成立公益基金。
在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的协助下,2023年3月24日,江西某粮食公司出资400万元与南昌市红十字基金会共同设立的粮安民安公益基金正式启动。据了解,成立专项基金进行替代性履行,该做法在全省尚属首次,在全国都具有开创性。
“我们公益诉讼最大的贡献,就是让办案程序规范化,依法行政。另外,我们的工作非常有意义,默默守护着老百姓的健康与权益。”吴雄伟自豪地说道。
督促生育保险征缴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2023年5月,萍乡市某医院职工,因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津贴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了解到案件线索后,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对涉案医院进行调查,发现该医院在职人数为58人(包括返聘人数),其中女性职工44人,该院的全部员工参保记录显示,参保员工共3人。另外,发现萍水湖医院、萍乡佳满康医院等医疗机构,均存在不为女性职工登记、缴纳生育保险的问题。对此,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对医疗机构不为职工进行生育保险登记、缴纳生育保险的问题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2023年6月6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医疗保障局对医疗机构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理。收到磋商意见书后,萍乡市医疗保障局积极进行履职整改,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一套保障机制。
据了解,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共主办和指导县区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00余件,监督和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清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6亿余元,清缴行政罚没收入8800余万元,追索生态环境赔偿修复资金7500余万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金273万余元。
同时,该团队主办的督促职能部门完善非法采矿执法行政公益案,激活了《矿产资源法》中“责令赔偿”条款,纠正了没收违法所得核算程序的适用,一次性为国家挽回损失近6000万元。
下一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案件办理,确保在“四大法定领域”办案更有成效。此外,还将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公益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责任编辑: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