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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历下区开展网络素养教育进课堂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5-1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刘光涛 通讯员 林清梅)为贯彻“家校社合作 全环境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提升未成年网络安全意识,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联合历下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历下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济南市解放路第一小学,在历下创益园开展“法伴‘童’行,绿色上网”普法教育活动。历下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岩,济南市解放路第一小学校长于冬梅,历下区少工委委员、历下法院法官林清梅及济南市解放路第一小学40余名师生及家长代表共同参加本次活动。


    “法律与年龄”主题普法宣讲


      活动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个环节是普法宣讲。林法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法律与年龄”为主题,讲解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且讲解了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告诉孩子们,随着年龄的增长可以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越来越多,但必须以法律作为行为边界。围绕本次授课主题,林法官结合生活中的典型事例,为大家详细解读了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告诉孩子们要“科学、合理、安全、规范”地使用网络,绿色上网,文明上网,懂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络中不利于未成年身心健康的信息及与未成年年龄不相符的信息要有辨别能力和屏蔽意识。


    模拟法庭


      第二个环节是模拟法庭。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大额游戏充值、巨额直播打赏等超限消费引起的退款纠纷,拟制一起未成年人使用家长信息注册游戏账号并大额充值的案例让孩子们开展模拟法庭。以模拟庭审为架构,对孩子们进行网络素养教育,希望孩子们能够正确的、建设性地享用网络资源,有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完善自我,参与社会进步。

      林法官与孩子们展开互动,以模拟庭审的方式,让孩子们成为法庭主角,沉浸式体验庭审的诉辩过程。在场学生们围绕游戏公司应否退款、是全额退款还是部分退款等问题展开讨论。观点碰撞中收获了满满的法律知识。在场的孩子们兴趣盎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庭审表现得活灵活现。

      刘岩副主任指出,“通过这次普法讲解和模拟庭审,孩子们懂得法律是规范、教育和指引。网络本身没有好坏之分,教会未成年如何正确认识网络、有效利用网络,让网络成为学习、生活的好帮手,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积极弘扬网络正能量是当务之急”。

      今后,历下法院将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实践课堂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有力推动未成年人筑牢敬畏法律的底线,为“全环境立德树人”贡献法院力量。(来源: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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