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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宜春:诉讼服务场所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全覆盖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7-0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化解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的指导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和行政审判的司法最终裁判作用,有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截至日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春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联合辖区司法局均在法院诉讼服务场所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实现了全面覆盖。

    行政复议窗口主要负责为群众提供行政复议材料接收、诉调对接、释法明理、复议引导、材料转递等“一站式”便捷司法服务,通过搭建府、院、民“连心桥”,最大程度便利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行政争议“速化解”。对于符合复议受理条件案件,引导当事人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过滤器”功能。

    今后,宜春市两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推动其与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等制度的有效衔接配合,凝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让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感受法治的正义和温暖。(供稿单位: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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