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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江夏:两地三院检察司法协作“守护斧头湖”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9-3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近日,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主办,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暨‘守护斧头湖’生态环境检察司法协作会议”在位于斧头湖畔的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办事处大咀渔业村举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高丹到会指导。


    会议现场


    斧头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滋养了武汉江夏、咸宁咸安、嘉鱼三地数十万百姓。2024年4月,湖北省检察院部署抽调全省检察机关精干力量到江夏、咸安、嘉鱼开展重点湖泊交叉巡回检察。此次会议共商以检察之力、司法之力守护斧头湖,也是对前期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一次总结。

    会议开始前,与会人员来到湖边,近距离接触斧头湖、感受斧头湖,与当地村民交谈,以实地走访方式查看斧头湖岸线环境情况。


    签约“守护斧头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会议


    随后,在大咀渔业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江夏区检察院、咸安区检察院、嘉鱼县检察院会签《斧头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从加强协作、治安和刑事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和线索移送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上,江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军,咸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宏敢,嘉鱼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绪春分别作交流发言,就落实《纪要》精神进行了表态。武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黄伟僖、咸宁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余冬望分别就两市检察机关落实《纪要》精神、推进相关重点问题监督整改提出要求。江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董义忠就上级和群众普遍关心的斧头湖治理难点、痛点问题进行发言。参会人员充分交流讨论,共商科学施策、共谋解题之道。


    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高丹


    高丹最后讲话。她表示,此次“守护斧头湖”生态环境检察司法协作会议及时且必要,签署的会议纪要具备可操作性。她强调,一要充分认识三地检察司法协作的重要意义。斧头湖流域广、跨区域,且涉及人口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广受关注,开展跨区域协作、形成共治大格局是应有之义;二要切实保障协作机制的贯彻落实,不能停留在纸上。三地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属地农业农村、水务以及基层政府的沟通交流,同向发力切实推进斧头湖治理工作;三要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导向。斧头湖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注重精准监督、找准主要矛盾、助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江夏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与咸安、嘉鱼两地检察机关沟通交流,把《纪要》精神落实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办理中,共同把上级部署和要求落实好,把人民群众的期待实践好,以检察司法之力更好地守护山水安澜。(来源:江夏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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