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蔡军辉 )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近日,江西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信息、数字经济、民生热点等重点领域,开展价监竞争守护行动,并公布了5起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案例1:亿莱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自2017年7月始,在某网络商城开设店铺从事化妆品经营活动,自2022年12月至2024年1月,先后从他人手中购得90478个该网络商城账号,用于刷单及好评,根据刷单及好评记录、交易网页截图等证据显示,当事人购买的账号均已使用。
对此,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5万元。
案例2:昌南新区育青网络工作室“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微信视频号直播销售所谓的“九龙夜光鱼尾瓶”“点珠天球青花花瓶”“祥云龙纹雕刻花瓶”等商品时,虚假宣传其材质、来源和曾获荣誉。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陶瓷商品是从陈某处进货,商品并不存在宣传时所具有的特性,当事人承认有关宣传话术是为了更好地销售产品而进行的虚假宣传。
对此,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等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万元。
案例3:某科技有限公司“好评返现”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添加相关刷单人员,通过免单、送礼品、送红包等方式建立合作关系,并要求刷单者给予好评评价,用于提高店铺商品的销量、排名和好评度,以达到吸引顾客,提升产品销量的目的。
对此,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
案例4:万载县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检测”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通过某网络平台发布减肥短视频案例,并引导消费者添加其企业微信客服,通过“点击领取15天立瘦”“点击咨询了解 简单粗暴 轻松两周八斤”等不实宣传,并虚构一个名为“上海脂肪模拟检测中心”的检测机构出具所谓的检测结果,吸引有减肥意愿的消费者购买其“减肥产品”和相关服务。当事人所谓“减肥产品”实为普通食品,有的消费者购买食用后,甚至出现不适症状。当消费者质疑其产品减肥效果时,当事人便以消费者自行放弃减肥导致其减肥失败为由,拒绝退还有关费用,亦不与消费者进行沟通。经查,自2023年8月至今,当事人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相关虚假宣传违法所得金额共计23万余元。
对此,宜春市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构成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案例5:乐安县骏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仿冒混淆案
当事人在某购物网站的永盛医疗器械专营店和石译医药旗舰店上销售痔疮膏,在网站上的用语及包装标识使用了西安秀悦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紫川堂紫川膏”的文字标识,如:“紫川本堂痔疮膏……”、“紫川泽合堂紫川膏……”等,使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销售的商品与西安秀悦商贸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对此,抚州市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之规定,构成仿冒混淆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在该购物网店上下架侵权商品,罚款1.18万元。(供稿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