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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法治人物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12-31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王 晶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政法委员 

    作为街道政法委员的王晶,面对辖区二十几万群众,每天更多的工作是化解邻里纠纷、处理社区街道各类大小矛盾,在基层工作十几年,她没有公事公办的面孔,群众的小事是她的大事,老百姓的困难是她心中过不去的坎儿,用诚心与人民群众沟通,用真心为人民群众服务,这一工作理念已成为她恒久自然的工作习惯。

    王晶没有单打独斗,为探索共建共治全民参与的服务群众新路子,她组织社区民警、网格员定期召开“小板凳”议事会,利用“甘心调”平台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辖区刑事治安发案率降低的目标。

    王晶着力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以诚心、真心和恒心,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政法工作服务人民架起“连心桥”!

    感言

    作为基层的政法工作者,要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就要求我们在处理各种事情时,不能简单地公事公办,而是要耐心细致地倾听群众的心声,为群众解决问题,找到一个合法的途径,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这个过程中,即使再苦再累也值得。

    事迹

    王晶,女,1977年生,现任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政法委员。多年来,王晶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工作态度坚守基层,一次次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在平凡岗位上创造出不凡业绩,成为人民群众心中的“贴心人”。2023年,王晶被中央政法委授予“新时代政法楷模”荣誉称号。

    转业军人出身的王晶有着坚定的法治信念,她把群众的身边小事当成头等大事来办,逐步探索出一条共建共治、全民参与的服务群众新路子。王晶根据警情规律和警情高发地,协调辖区派出所进一步优化调整巡逻时段、区域、频次和方式,提高街面见灯见警率,增强威慑力;同时,加大信息化治安防范力度,建设集“实时监控、监测预警、数据分析”等“1+N”模式的智慧化指挥平台,积极推进写字楼智慧门禁项目,不断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主动承接“甘心调”矛盾风险调处运转体系试点工作,创新构建综治信息化、平台处置化的五步闭合工作流程,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治化提质增效;整合街道原来的社会风险研判中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等7个中心,在大连市率先建立一站式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了社情民意及时收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刑事治安发案率降低的目标。


    郭晓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依托“天山枫桥”综合法务区和“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郭晓霞打通司法与行政的协作通道,立足预防、立足法治,为辖区各族群众提供便捷高效、部门联动、全程公开的化忧解难服务。

    作为党的基层政法工作领导者,郭晓霞依托“直通车”云平台,梳理群众诉求热点,利用“天山枫桥”大调解机制,组织各部门协调化解会议,探索快速协调机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努力提升辖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郭晓霞以坚定的政治使命感,为推动辖区平安建设创新维稳体系,努力探索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她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感言

    我们建立天山枫桥综合法务区,推广“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用好二维码以及“1351”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就是想通过这两种方式及时感知到、掌握到老百姓的所需所盼,在第一时间依法、温情、高效地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拉近法治资源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树立各族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

    事迹

    郭晓霞,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沙依巴克区法学会常务理事。在政法战线工作十余年以来,她在平凡而重要的岗位上默默付出,无私奉献,用自己的无限忠诚为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她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2年荣获自治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是政法战线上的巾帼排头兵。

    郭晓霞同志扎根基层十余载,积累了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深知维护社会稳定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全过程。她敢于担当,坚持源头创稳、制度建稳,擦亮“百姓说事云·书记直通车”线上线下联动解纷法金字招牌,发挥法律定分止争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一核六心十六片”谋篇布局,有效整合司法、行政、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各类资源,建立以沙依巴克区“天山枫桥”综合法务区为依托的“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委政法委统筹,区司法局、人民法院、信访局各负其责,横向联动区属单位部门、纵向牵引街道(社区)”的“大稳定、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推动维稳工作,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政法委统筹、政法单位拧成“一股绳”、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丁宇翔 

    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 

    丁宇翔,他是一名金融法官,先后审理金融法院“1号案”、乐视网案等一批首案、要案、难案,他以高质量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领团队研发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和示范判决服务平台,极大降低金融领域普通投资人诉讼成本和社会管理成本。他探索“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涉证券纠纷平均庭审时长缩短近 50%。

    丁宇翔笔耕不辍,在学术研究领域勤勉钻研。他牵头推动的“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核算法,避免计算不周损害公平合理。他先后在《清华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多家核心刊物发表70余篇法学学术论文,并出版2部独著和8部合著,是法学界有影响力的学者型法官。

    丁宇翔怀揣理想,在罹患肺部恶性肿瘤后同病魔斗争,也同时间赛跑。治疗期间仍审结各类案件20余件;回到工作岗位后,把更多精力投入传带队伍,建立“融·新—传学坊”党建品牌。

    扎根审判执行一线18年,他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崇高使命,审理案件2300余件,无一错案。他以法官的公平正义推动法治的进步,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品格。

    感言

    确诊之初,每天其实都是充满了恐惧、绝望和不甘心的各种负面情绪。10天后,突然接到当事人的一个电话,我能深切地感受到电话那一头当事人的那种迫切的期望,让人难以拒绝。后来在住院化疗期间,我给各方当事人打了上百次的电话,说服他们沟通协调,最终促成了各方的和解,案子特别圆满地解决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我返回了工作岗位,目前整体状态非常好。可以说,是我热爱的司法审判事业“治愈”了我,让我能够在新时代追逐法治之光,继续前行。

    事迹

    丁宇翔,男,山西忻州人,1978年7月生,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二庭庭长。

    丁宇翔同志扎根审判执行一线18年,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崇高使命,注重释法说理,审理案件23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违纪、无一信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品格。

    他信念坚定,胸怀大局,以高质量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后依法审理全国首例“被遗忘权”案、新证券法实施后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案、北京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2000余名投资者诉乐视网等一批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裁判引领示范意义突出的首案、要案、难案,推动了金融资本市场的法治化发展和噪声污染认定及治理相关立法变革,受到社会高度评价。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义务类案件总结提炼“六步审查法”,发表《资管产品管理人违反尽职调查义务的司法认定规则》,得到资管行业高度认可和广泛适用。

    他勤勉敬业、刻苦钻研,始终牢记公平正义是司法生命线。2021年,他被确诊肺部恶性肿瘤后,在治疗期间仍审结各类案件20余件,并开创双轨双平台,提高金融案件的办案效率。治疗结束回到工作岗位后,把更多精力投入传带队伍中,建立“融·新—传学坊”党建品牌。


    刘 玲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刘玲,一位以法为剑的女检察官,人们都说,她是公益诉讼战线的“铿锵玫瑰”。她建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3+4+4+N”办案机制,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顺利实施提供了司法实践支撑,也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日益完善提供了基层实践样本。

    群众都说,她是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在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南四湖环境公益诉讼案中,她力啃流域治理“硬骨头”,从一企一策到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作为专案滕州组直接牵头人,闻令而动、勇于担当,用“检察蓝”守护“青山绿”。

    百姓都说,她是民本为怀的细心人!她先后组织开展多个专项保护活动,牵头制定《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她始终坚守的初心。

    践忠诚誓言办铁案,化万缕柔情为人民。

    感言

    我们公益诉讼检察官做的事情,就是想着在多年之后,我们的孩子能够有蓝天白云可以看、有干净的水可以喝,或者说有一些古老的故事可以听。其实我们公益诉讼检察官在保护公益方面,在守护环境的同时,守护的也是我们老百姓的心,更是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根基。这就是我们前行的力量,同时也是我不变的初心。

    事迹

    刘玲,女,1979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为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曾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山东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公诉人”“山东省优秀检察官”“齐鲁最美检察官”“‘感动枣庄’十佳政法干警”“枣庄市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还曾获个人三等功5次、嘉奖5次。

    在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南四湖环境公益诉讼案中,滕州是南四湖重要节点城市,刘玲勇于担当、闻令而动,成为专案“急先锋”,力啃流域治理“硬骨头”。成功办理了中央环保督察责令整改但历经4年未治理的玻璃制造企业氟化物超标排放污染顽疾,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办理的南四湖流域煤矿企业外排矿井水污染物超标案,使长达10余年的难题得以解决,被省依法治省办评为“法治为民十件实事”;注重开展恢复性司法实践,助推收缴2833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注重源头治理,参与推动形成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实现了流域全口径污染防治。

    刘玲同志坚守司法办案一线,主办参办和审批办理各类案件2800余件,其中,主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100余件,无错案、无瑕疵,为国家法治建设、为全国普法宣传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日益完善提供了基层实践样本。


    魏官元

    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司法局西村司法所所长 

    “耐烦所长”“摩托主任”“魏司法”,这些称呼都是老百姓对他的爱称,他就是身残志坚的基层司法所所长魏官元。

    30年来,他坚守在山西大同新荣区司法行政一线,用情用法用无悔的行动诠释了服务为民的崇高使命。在西村乡的街头小巷、田间地头,都能看到魏官元的身影。他骑着“老魏党员调解车”,行走在化解矛盾的第一线,虽然身有残疾,但这并没有阻挡他为民解忧的脚步。

    30年来,他调解成功的纠纷,累计达2410件,成功率高达99.8%。他不仅用自己的“耐烦”解开了“千家结”,还巡回在各村举办“老魏法治民情夜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他坚持“只进一扇门,化解千家事”的工作法,以“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的执法作风,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尊敬。

    魏官元以身残志坚、敬业奉献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和情怀。

    感言

    “耐烦所长”,这是我自己弄的牌子,提示自己不管老百姓说啥、多麻烦必须得耐得住性子听。24小时不关机,这是我对群众的承诺,纠纷发生不看时辰,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我的工作就是直接面对面服务群众的,这么多年了,老百姓对咱们信任,觉得咱们公道、信得过。特别是开展“枫桥式”司法所以来,搞了一站式服务,这已经形成制度,群众非常欢迎,效果比较明显。

    事迹

    魏官元,男,山西大同人,中共党员,三级肢体残疾,1971年3月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新荣区司法局西村司法所所长。先后荣获“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等称号,入选中央文明办“中国好人榜”、荣获“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

    在西村乡的街头巷尾、厂矿田间,常年都能看到魏官元奔波忙碌的身影。尽管身体残疾带来了诸多不便,但他不忘初心,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和情怀。魏官元把摩托车命名为“老魏党员调解车”,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群众炕头,架起党同群众的“连心桥”。

    魏官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和西村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整合五个村调委会力量,组建了德安家园联合调解委员会,魏官元经常坐班指导疑难、复杂、重大纠纷调解,对村调解员开展传帮带服务,提升他们为民服务的能力。


    郑 琦  

    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法治督察处副处长 

    文质彬彬的郑琦,一个法学博士,把自己的专业知识注入温度和感情。

    19年如一日地耕耘在行政执法监督的前沿,它是数字监督的“探路者”,创新研发“行刑衔接”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应用,为数字化执法监督融入杭州城市大脑建设贡献力量,目前已在浙江全省推广使用。 

    他是学术实践的“急先锋”,他撰写《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技术研究》,探索提出行政裁量基准适用技术理论,为执法人员提供了理论视角的技术支撑。他的每一步都在为法治政府建设铺路,他的每一个决定都在为群众的权益护航。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具体执法,郑琦始终坚持法治为民,他的每一项理论研究和科研成果都在努力为规范执法创新。

    他知行合一,廉洁清正;他作风务实,善作善成。他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执法规范温暖民心。

    感言

    近年来,我们杭州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信心、筑牢企业发展的基石来展开。比如我们要去医院,或者去学校,或者去菜场买菜,可以把车停在绿色停车位免费停20分钟,不会受到处罚,展现出执法既有刚性又有温度,执法处罚不是最终的目标。

    我们特别注重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行使,建立了行政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对规范我们的行政裁量行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巨大作用。从物质世界到数字世界的转变,实际上是执法监督的一个时代变迁的需求,通过数字化监督提升执法监督的质效。

    事迹

    郑琦,男,河南郑州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79年9月生,200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杭州市司法局法治督察处(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副处长。曾获评浙江省法治政府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杭州市政府高质量推进“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个人嘉奖、杭州市商事制度改革十周年突出贡献个人、杭州市背街小巷改善工程先进工作者,还获得个人嘉奖4次。

    从业19年来,郑琦同志始终坚信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他专注实践实操,先后起草《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典型问题清单及整改指引》等制度规范,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案卷制作水平提供指南。

    他主动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尤其是2021年在杭州市滨江区司法局挂职期间,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创新研发“行刑衔接”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应用,目前已在全省推广使用。依托该应用线上移送案件6484件,生成监督线索524条,被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数字法治好应用”,相关经验做法在《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刊发。2024年他又谋划推进“行政执法多维模型智能分析应用项目”建设,努力为数字化执法监督融入杭州城市大脑建设贡献力量。


    陈焕林   

    福建省泉州市反诈骗中心主任  

    反诈,是个没有硝烟的战场,陈焕林就是这个战场上的一位斗士,他带领泉州反诈中心屡创佳绩。

    2023 年以来,泉州市电诈案件破获数、破案率,打击金主数、全链条打击案件数等打击诈骗关键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在奋战50天打赢翻身仗攻坚行动和清零行动中,泉州安溪涉诈外流问题取得大幅退位的历史性突破,让安溪这个电诈“重灾区”成功摘牌脱帽。

    在成案之前,将转账汇款拦截在被骗路上,技术反制能力是关键,陈焕林将科技智慧手段引入反诈工作,构建精准拦截的技术反制体系和高效运转的预警劝阻体系。在陈焕林的带领下,泉州反诈中心已在打击诈骗犯罪工作中成为资源整合的数据中心、研判打击的指挥中心、部门联动的协调中心,为百姓筑牢反诈防火墙。

    27年职业生涯,陈焕林把一腔热血和无悔青春,全部奉献给了打击犯罪、保卫平安的事业,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他是得民心的平安中国守护人。

    感言

    我想说,今天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更属于全国各地日夜奋战在反诈一线的战友们。让我们一起共同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注意以下几点:保管好个人的公民信息;陌生电话不要接听;陌生网站不要登录;陌生链接不要点击;陌生网友不要轻信;转账汇款要深思,多方核实最稳妥。如果有疑问请拨打全国反诈专线96110。

    事迹

    陈焕林,男,1972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福建省泉州市反诈骗中心主任、三级高级警长。2022年12月任泉州市反诈骗中心主任以来,他以对党的事业和公安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领全中心民警、辅警出色完成各项公安工作。在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陈焕林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市公安局党委工作要求,全身心投入,全面落实打防管治建宣各项工作措施,取得反诈工作“三个全面领先”。

    陈焕林在中心设置情报研判、涉诈重点人员管控、“两卡”治理、预警宣防4个专班,牵头建立重特大电诈案件侦办、摸排打击“金主”、市县乡一体化摸排管控宣防等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全链条打击技战法,全力打金主、打洗钱、打平台、打通道;夏季行动期间,他亲自带队到云南昆明、德宏、普洱等边境地区开展工作,成功侦破一批大要案件。2024年以来,泉州市电诈案件破获数、破案率、打击金主数、全链条打击案件数等打击诈骗关键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


    金其华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夏店镇砖佛寺村党支部书记

    金其华,一个有求必应的村支书,36年扎根基层,带领全村群众走向富裕,用法律守护村庄和谐安宁,虽有无数荣誉,却仍朴实无华,年复一年坚守在砖佛寺村,温暖着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角落。

    他是爱用法的“和事佬”,村子里的大事小情,找金书记就能解决,用法调解纠纷快、敢、稳、细,形成了依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金其华工作法”,在皖西大地铸就平安幸福。

    他是传递社情民意的人大代表,农村依法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是他放不下的牵挂,访民情、问民计,履职11年,提出议案建议72件,他坚信做群众选出来的“代言人”,就要为群众说话办事。

    他是“法律明白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是他深刻的感悟,村民用得到的法,再难也要学明白,还要群众听明白、用起来,做一个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让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越来越强,也让守法明理在田间地头蔚然成风。

    他守护了一方平安,温暖了一方水土。

    感言

    群众的感情最朴素,要用心、用情、用力。要把群众当家人,群众的事都要放在心上。再难的事,跑一趟解决不了,就多跑几趟,直到把它解决,群众就会感激你、认可你、信任你。我虽然是村党支部书记,但又是一名把群众当亲人的“法律明白人”,时刻把法律的温暖带给他们。

    事迹

    金其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夏店镇砖佛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法律明白人”,安徽省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先后被司法部授予“新时代调解为民好榜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评为安徽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被省委组织部选树为“皖美村支书”,2024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评为第二季度敬业奉献类“中国好人”,2021年12月当选“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

    在金其华的办公桌上常年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乡村基层组织建设政策法律》《农民常见法律问题一点通》《“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等法律书籍,主动钻研法律知识。同时,作为村“两委”带头人,金其华不断带领村班子开展法律知识学习,3年来共组织村“两委”、党员开展法律学习30余次,召开工作会议110余场,培养村“法律明白人”6名,不断增强全村党员群众的法律素养。

    为了让普法宣传的效果更加深入人心,金其华组织村民每季度召开“板凳会”,村民咨询家中事务,提出遇到的困难,村干部、“法律明白人”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解答法律咨询。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分析等生动形式,使村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理念入心入脑。


    肖胜方

    广州市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作为一名来自律师行业的人大代表,肖胜方始终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了解到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维权案件多发,他提出《关于平台新型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立法建议》,得到8个部委的高度重视,有关部委联合发文出台相关规定。关注到曾因轻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再次融入社会所面临的困难,肖胜方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有关议案。履职全国人大代表5年间,肖胜方共提交 78 件议案和建议,用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积极传播者。参与各类普法宣讲450余场,线上线下受众64万余人。作为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他凝聚行业力量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工业产业园区,开展“以法兴企”等活动,并组织近万名律师深入全省2.8万个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

    许多像肖胜方一样来自律师行业的人大代表,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依法履职,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促进全民法治观念提升,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蹄疾步稳,一路向前迈进。

    感言

    我觉得立法是根,普法是叶,根深叶茂才能够开花结果。所以我想,只有把普法工作做好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才能落实到位,全民守法才有了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作为一名律师,我想这其实也是我的本职工作。所以能够借助普法,将法律之光照到社会的每个角落。

    事迹

    肖胜方,广东省广州市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等称号。

    他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在履职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多份议案及建议直接推动了国家相关领域立法工作的开展。他提出《关于平台新型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立法建议》,得到了人社部等 8 个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发文出台相关规定;他提出关于修改刑法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议案,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对于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降到12周岁;他建议适时修法,及时消除已改过自新轻罪前科人员的“罪犯标签”,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该建议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一议案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得到呼应,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作为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他带领全省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和涉外法律服务团,深入产业园、工业园区开展“以法兴企”“三进活动”“法律进企业”等活动。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近万名律师深入全省 2.8 万个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百所兴百村”等活动;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我为群众办实事·十百千万惠民生”实践活动;选派志愿者律师147名226人次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响应国家号召,组织广东胜伦等律师事务所分别到日喀则市聂拉木县等西藏无律师县设立分所,为雪域高原送去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


    霍政欣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

    作为我国国际法与涉外法治的专家学者和领军人才,霍政欣以深厚的学术底蕴和坚定的民族情怀,将法律理论转化为服务国家和社会的武器,有力维护国家利益。

    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流失文物追索研究团队的负责人,曾参与了曾伯克父青铜组器、天龙山石窟第八窟北壁主尊佛首等大量文物的追索工作,先后主持起草发布《敦煌宣言》《青岛建议书》,对我国追索流失海外文物,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广阔的国际法和涉外法治领域,霍政欣参与了反外国制裁法、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等多部重大涉外立法咨询和研究工作。他还积极投身涉外法治宣传和国际传播工作,为引导国家舆论、提升我国国家声誉、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作出积极贡献。

    新时代的法学家霍政欣,以新思维、新视角、新理论,维护国家权益,以坚定的法治自信,努力推进着新时代涉外法治理论工作阔步前行。

    感言

    我觉得法治是一种国力,而且是一种浸润人心的国力。对于我们法治的国际传播还要解决“卡喉咙”问题,也就是很多问题上,我们中国是有理的,但存在一个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出的问题。所以,我们这一代国际法学者,有义务通过我们的声音、我们的文章、我们的学术成果,让全世界知道我们中国所构建的我国法域外适用是有非常充分的国际法依据的。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尤其是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无论是国家权益的维护,还是海外中国企业和个人的保护,都需要借助涉外法治的力量。

    作为一名涉外法治工作者生逢这个伟大时代,无疑是幸运的。我想未来我们只能接续奋斗,让世界听到中国的法治声音,让世界感受到中国的法治力量,我们才能够不辱使命、不辱时代、不负韶华。

    事迹

    霍政欣,男,1976年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霍政欣是我国国际法与涉外法治的领军人才,为创新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服务国家社会和培养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作出突出贡献,是“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际法与涉外法治教师团队负责人。

    霍政欣携手18国专家联合起草的《关于保护和返还非法出境的被盗掘文化财产的敦煌宣言》(简称《敦煌宣言》)是中国在文物返还领域首次主导制定的国际规则,在学术上有重要创新,由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发布,产生了广泛的国际影响。

    2024年,霍政欣作为首席法律顾问主持起草《关于保护和返还殖民背景下流失或通过其他非正义、非道德方式获取之文物的青岛建议书》(简称《青岛建议书》),这是我国继2014年主导发布《敦煌宣言》后,再度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领域发出中国声音,对中国积极参与改革与完善文物追索返还的国际法规则与制度、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霍政欣领导和培养的以青年教师和研究生为骨干的文物追索法律团队已成为国家文物追索得力智库团队,既在实践中培养了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学术能力强、吃苦耐劳和综合素质高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又为中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正义事业作出重要贡献。


    (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4年第12期 )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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