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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劣电动自行车起火自燃 通州警方循线捣毁销售链条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3-2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环保等特点,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个别不法商家为牟取利益,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规电动自行车,给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近日,北京通州警方成功打掉一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团伙,刑事拘留7名嫌疑人,现场查获伪劣电动自行车55辆。

    不久前,事主孙先生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车辆突然冒烟,停下车后还没来得及观察情况,电动自行车电瓶就出现爆燃,火势迅速蔓延。孙先生见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经消防救援人员询问,孙先生表示自燃的电动自行车是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到达店家指定的地点挑选车辆,选车结束后,卖家现场加装电动自行车号牌并提供车辆行驶证。经了解,双方约定的提车地点在通州区梨园镇某地铁站附近。

    对此,消防救援人员立即通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同前往孙先生描述的地点,发现在一块防雨布下面存有与孙先生同款的3辆未上牌电动自行车。经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后认定,3辆未上牌的车辆均为不合格车辆,执法人员判断这背后很可能存在一个犯罪团伙,于是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在收到相关通报后,通州分局环食药旅支队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围绕该线索进行深挖溯源,追查卖家信息。在专班的不间断工作下,很快便掌握了将伪劣电动车售卖给孙先生嫌疑人雎某(男,31岁)的身份信息。

    与此同时,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雎某身后存在一个专门从事销售伪劣电动车的犯罪团伙,他们没有固定的门店,而是将车辆存放在固定的室外区域,所有销售均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在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让卖家到固定地点进行挑选。


    存放在室外区域的电动自行车


    该犯罪团伙成员行事小心谨慎,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进货出售环节均通过网络进行,且从不将车辆放在固定的地点。每次交易时,也是由不同的人员带事主进行选车,交易完成后迅速消失。

    对此,民警并没有贸然对雎某进行抓捕,而是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民警继续以雎某为切入点,对该犯罪团伙上游开展侦查,另一路民警对从雎某团伙处购买伪劣电动车的买家入手,进行外围取证。

    通过调查走访,民警会同相关质检部门对雎某团伙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车辆尺寸均不合格,且电动自行车时速普遍可以超过40公里,远超时速25公里的国标限值。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雎某为核心的供销伪劣电动自行车团伙浮出水面,雎某从上家王某(女、35岁)、赵某(男、35岁)夫妇处购买违规电动自行车,后雇佣刘某、陶某等人在各种网络社交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发布相关伪劣电动自行车的信息,然后通过私信将提车交易地点发给买家,买家选定车辆后通过现场扫码转账方式进行收款。

    经过几个月的侦查,整个犯罪团伙脉络清晰,犯罪证据链已完善,专案组决定收网。2025年3月4日7时,随着专案组组长一声抓捕的指令,环食药旅支队联合马驹桥派出所、徐辛庄派出所立即对以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展开收网行动。当日,5个抓捕小组成功抓获7名嫌疑人,查获未出售的伪劣电动自行车55辆。

    经民警工作,7名嫌疑人对自己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雎某等7名嫌疑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通州警方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选择正规商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合规产品,切勿购买、改装、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会破坏车辆的安全性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与此同时,一旦发现违规电动自行车造成风险隐患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向消防部门反映,涉及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安全出行,从你我做起,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来源: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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