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在公安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传统的以打为主的警务理念已经不能适应时代之变、社会之需、人民之盼。面对当前社会存在的新问题、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公安部党委着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提出“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重要战略部署,要求基层派出所不断更新基层警务理念,“把创新、主动、规范、协同、精细、务实的新警务理念真正树起来落下去”,进一步落实派出所主防职责,走出一条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发展路径,提升基层公安新质战斗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一、侯马市公安局落实派出所主防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4年以来,山西省侯马市公安局党委针对辖区刑事、治安类警情高发的态势,果断提出在全市开展“落实派出所主防责任降警情控发案专项行动”,成立了工作领导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通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常态滚动排查和源头化解,共化解各类纠纷341起,努力实现矛盾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成功涌现出五一路派出所运用爱家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张村派出所根据辖区特点创建了以“铁心、铁民、铁路”为宗旨理念的“老铁之家”调解室等好经验、好做法。8个派出所在治安复杂区域设置82个巡逻必到点,通过加大重点区域、时段、部位的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2024年刑事、治安类警情分别同比下降38.3%、37%,刑事案件立案数由906起降至601起,同比下降33.66%,特别是盗抢骗类可防性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36.97%。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收到了六个方面成效。一是减轻办案工作压力,各主战警种、部门疲于应付案件高发的情况大大改观,将更多精力放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上。二是执法问题特别是有案不立、立而不侦、压案不查等现象失去了产生的土壤,以往民警因案件多、压力大、头绪繁杂导致执法办案质量不高、产生执法问题的现象明显减少,对推动法治公安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三是随着案件减少、办案质量提升,因执法问题导致的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随之减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随之提升,在更大程度上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四是通过落实各项主防措施,为群众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人居环境和治安环境,因案件多发和矛盾问题等带来的负面舆情大大减少,有力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五是以往因发案多导致羁押人数众多,需要不断补充公安经费、增加办案和管教民警,随着发案减少,有效节约了公安资源和成本。六是通过持之以恒的主防行动和明显的降发案成效,实践验证了上级决策部署的正确性,使主防理念更加深植警心,坚定了全警对于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二、当前落实派出所主防职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警、辅警对落实主防责任的认知存在偏差。部分民警、辅警对公安工作的新形势、新挑战认识不足,对上级公安机关的新部署、新战略学习不够。少数民辅警对主防责任存在“与己无关”等错误和糊涂认识,认为主防工作见效慢、周期长,甚至认为可有可无,这些错误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由于派出所民警尤其是社区民警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情报研判、科技应用、应急处突等方面能力存在短板,给各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造成被动。尤其是一些年轻民警、辅警对群众工作不重视,对主防工作群众路线认知不够透彻,不会、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习惯于“键对键”处理工作,不愿“面对面”走进群众,影响了主防工作成效。
三是民警执法水平不足。少数民警借口工作繁忙,使理论学习、专业培训流于形式,不同程度存在本领恐慌,执法工作很难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相统一。面对群众咨询诉求,不能很好地答疑解惑、释法明理,因自身因素引发新的矛盾,对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产生了不良影响。
四是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尚有不足。当前受经费、技术、专业人才等客观因素制约,公安信息化、数据化、智慧化建设水平较为滞后,民辅警面对海量数据信息不会、不善于分析研判,“建、管、用”脱节问题仍较突出,对主防警务的支撑作用未能有效体现。
五是主战与主防的职责机制衔接不顺畅。虽然公安部明确规定派出所工作内容、流程和评价标准,但在实践中仍然未能从“主防”的角度明晰派出所职能定位、明确派出所职责边界,没有将派出所彻底从“打击”职能中解放出来。同时,业务警种与派出所之间的警情会商、警力支援、考核捆绑等工作机制还未建立完善,导致“主战”与“主防”配合不佳、衔接不畅。
三、进一步落实派出所主防职责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政治建警,加强思想引领
公安部党委着眼推进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提出“党委领导、部级抓总、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重大战略举措,与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公共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此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理念一脉相承。公安部部长王小洪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实战导向、问题导向、基层导向、效果导向,以新警务理念为先导。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坚持学深悟透新思想、新理念,彻底转变旧思路、旧方法,通过落实派出所主防职责,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不断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忠实履行好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二)厘清“主战”与“主防”职责边界,建立顺畅高效的衔接机制
树牢“以打促防、以防助打、打防反哺”理念,深化推进打防衔接。一是要立足派出所“主防”定位,紧盯警情分流、移交边界、争议解决、打防衔接等环节。在严格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派出所权责清单和基础信息采集清单,形成“三张清单”。进一步理顺派出所职能定位和事权关系,对派出所工作“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样”作出进一步规范,切实从“打击”职能中解放出来。二是要在打击专业上出“硬招”,探索相对集中办案模式。整合研判力量、科学布置警力,进一步压实业务警种“实战主体”职责,不断提升重大案件攻坚能力和打击质效。三是要准确把握公安职能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和“主战”“主防”工作目标,围绕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打防融合机制体系,健全打防信息直报、警力支援调配、实战后勤支撑、应急预案响应以及考核捆绑等工作机制,确保警情派发、案件流转、打防管治等环节有机衔接,全面增强“主战”与“主防”间的衔接协同。
(三)深入践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推动基层警务转型升级
一是在传统的开门办公,坐等服务的基础上,主动走出办公室,融入人民群众,将“键对键”与“面对面”有效融合。二是研究实施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整合公安民警、调解员、律师三方力量,倾听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让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进一步推进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三是深化“两队一室”改革,在设置“两队一室”的派出所坚持社区民警专职化,在未实行“两队一室”的派出所实施社区民警全员化,并严格规定在警务区的工作时长。四是打造群防群治新模式,建强社区警务团队,配套警网融合、警保联动等机制,研究应用公专融合通信手段,对群防群治力量进行可视化调度、勤务化管理,实现警务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提升。五是在传统车巡、摩巡、步巡基础上,推广使用更高效的“无人机巡”,实现案件侦查、治安巡逻、活动安保、城市管理等多场景应用,充分发挥无人机“跨空域、全方位、立体化”的巡逻优势,助力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坚决杜绝“形式巡”“无效巡”“作秀巡”。六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做到早预警、早防范、早化解,围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盗抢案件、矛盾纠纷、重复投诉、重复警情等,坚持打早打小,不让问题沉淀下来,避免形成积重难返的局面,杜绝“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
(四)坚持改革强警,强化科技赋能,建立“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
专业方面,进一步做精机关、做专警种,推动机构重组、流程再造、体系升级,实现力量整合、手段聚合、工作融合,强化专业攻坚,面对重大风险矛盾、重大案事件,敢于亮剑攻坚,做到以专业对职业、以团队打团伙。机制方面,坚持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牵引,建成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探索建立数据专员支援机制。为一线民警提供24小时“点对点、伴随式、精准化”的全量数据支撑,解决“基层有任务无手段、机关有权限无实战”难题,建成“民警自己的110”,切实形成警种合成、数据共享、手段集成、能力叠加的作战实体,推动警务运行更规范、更主动、更靠前、更高效。大数据方面,围绕数智赋能,坚持向科技要警力,用数据强战力,努力破除数据壁垒、整合信息资源。研究借鉴上海“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建立应用模型,强化串并分析,设置预警阈值,分级分类动态预警,解决就诊、医保、纳税等公共数据拿不到、用不好、用不了的问题,做到防住人即管住事,将此技术应用在追逃、反恐、精神障碍人员管控等场景中,切实提升违法犯罪线索发现能力,提高科技赋能实战水平。
(五)完善考核制度,用科学合理的考核推动派出所主防落地
由于社区工作的隐性化,传统的以打击为主的惯性思维和打击指标的可量化,以及考核指标的不合理设置,导致派出所一直重视打击工作,对预防工作重视不足。要坚持以考导防,对照派出所主防的“权、责、事”清单,优化考核指标。一是调整指标权重。将辖区发案率、矛盾纠纷化解率、重点区域巡逻覆盖率、治安隐患排查整改率、复查合格率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提高考核占比,降低打击犯罪在考核中的比重。二是设置关联权重。将打击指标与发案率指标挂钩,将二者设置为关联权重,使两项指标在考核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即辖区发案率提高,打击指标也要随之提高。三是纳入群众评价。将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派出所工作的主要指标,围绕治安巡逻、安全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群众等方面设计评价内容,以召开现场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将群众意见反馈率、整改率纳入考核中,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让民辅警的工作更可量化,推动派出所主防落地见效。
总之,落实派出所主防职责、抓好抓实基层社区警务工作是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的必经之路,也是一场看不见的久久为功的持久战。公安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新质战斗力”重要论述精神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转变观念、锚定主防定位,将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落到实处,为扎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山西省侯马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春生,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5年第2期 )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