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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横山法院:小额诉讼映射司法温度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4-1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曹玲玲)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额仅300元的定金合同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小案不小办”的理念,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场交易秩序,贡献司法力量。

    原告刘某在被告某某窗帘店定购窗帘并支付定金300元,安装窗帘时,被告方安装工人及原告均发现窗帘长短不齐且做工、质量都与所定购窗帘不一致。原告遂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最终被告要求安装工人将窗帘拉回并表示愿意将300元定金退还原告,后被告反悔不予退还。原告通过拨打12315热线寻求帮助,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退还定金300元。

    尽管案件标的额不大,但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件细节,并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缓解对立情绪;另一方面从法律规定和人情事理两个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让其清楚认识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退还原告定金300元,双方就此了结纠纷。一起因300元定金引发的纠纷,在法院的积极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这起300元定金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看似微不足道,实则意义深远。当公民愿意为小额权益较真,说明他们真正理解了法律不是陈列在法典中的条文,而是流动在生活里的秩序。这种认识催生了更精细的司法服务——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云上法庭”、微信调解等,司法系统用前所未有的弹性拥抱每一个微小诉求。

    在这里,没有微不足道的正义,每个案件都映射着司法的温度!(供稿单位: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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