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李從熇) “原来需要到法院走诉讼程序,这次综治中心有了法官,一次性就把事情解决了,省时又省力。”4月7日,拿到3.5万元工程款的王某某满脸笑容地给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法院竹林关法庭庭长龚永红竖起大拇指。
法官入驻综治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综治中心是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这里是服务群众的窗口,更是化解基层矛盾的前沿。”龚永红解释道。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24年4月,竹林关镇某企业与王某某签订了总价款为21万元的厂房建设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企业向王某某支付费用10万元,王某某组织工人完成建设任务。但双方对剩余11万元尾款支付产生争议,企业方认为该厂房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王某某则认为是企业修改了施工方案才造成质量问题。同时,王某某组织施工的工人们也多次索要劳动报酬,各方矛盾不断激化,王某某多次和企业方协商未果。
由于涉案工程属镇辖区企业,且纠纷涉及人数较多,为稳妥解决矛盾,4月2日,王某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先行来到镇综治中心。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龚永红了解王某某的诉求后,立即采取横向联动联调方式,与综治中心干部、派出所干警联合调解。经过多方共同努力,促使王某某和企业在诉前达成一致意见,由企业向王某某支付3.5万元工程款,双方合同即履行完毕。一周后,企业依约支付了工程款。
今年以来,为助推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竹林关法庭积极选派法官入驻综治中心,采取“网格+”方法,与党委、政府、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横向联动,诉前化解大量纠纷,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多部门横向联动沟通
“感谢你们不辞辛劳,帮我们解开了多年的心结,终于能安心过日子了!”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木王镇综治中心里,余某签完调解协议后激动地对法庭干警和综治中心干部发出肺腑之言。
4月1日,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人民法院木王法庭通过“法庭+综治”模式,运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判后矛盾再度发酵的共有财产纠纷,以乡土智慧激活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模式。
沟通调解现场
原告余某年逾八十,系被告刘某舅妈。余某丈夫离世后,余某与刘某因家庭共有财产分配长期存在矛盾。2024年年底,余某向镇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判决确认老人余某享有涉案房屋产权。但房前院落、房后山林土地等财产双方依然分歧显著,矛盾再度升级。
木王法庭干警入驻镇综治中心后,为彻底解决问题,经法庭联络由木王镇政法委员组织牵头,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林业站及村委会成立联合调解组解决余某与刘某的矛盾。调解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倾听诉求,全面梳理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协商。
调解过程中,木王法庭干警依据法律规定明确争议财产归属,初步提出财产分配建议。综治中心干部解析共有财产分割政策,劝导双方以维系家庭及血肉亲情为本相互理解让步,林业站实地勘测山林土地边界,为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围绕“天理、国法、人情”三个方面,调解人员以“围炉共话”形式搭建亲情对话平台,引导外甥刘某回顾老人余某多年辛勤付出,法庭干警从维护家庭和谐角度疏导对立情绪,综治中心干部以“分家不分情”的乡俗文化唤起亲情共鸣。经过5个多小时家庭对话式的促膝长谈,双方最终就房屋院落分割及山林土地使用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签署后,村委会立即协助完成争议财产分割,确保矛盾不反弹、纠纷不复发。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商洛市7个基层法院40余个人民法庭选派优秀干警入驻综治中心,依托“法庭+综治”模式,打造矛盾纠纷前置化解平台,运用多元化、网格化治理模式,通过法治与综治的协同,为诉讼案件做“减法”,为纠纷先行调解做“加法”,做深做实“案结事了人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终端裁判”向“前端预防”转变,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动能。(供稿单位: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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