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的国家安全治理之一
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当前,国际地缘冲突愈演愈烈、人工智能突破性发展不断重构网络安全边界、贸易战升级影响全球经济复苏等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问题交织叠加。面对国内外各种复杂形势,必须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安全保障,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这对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0周年,本期封面主题围绕“数字时代的国家安全治理”,特邀请专家学者针对国家安全多个重点领域的法治建设与制度发展进行深度剖析:关注新时代国防与军队的法治建设;构建跨文化交流中本土文化安全的保护机制;思考人工智能高速发展带来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密安全等新兴问题的法治应对。以系统思维推进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现代化建设,促进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持续筑牢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坚定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积极构建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推动构建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文化安全”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十一种国家安全”事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上述重要论断中,习近平总书记把文化安全作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保障”,与军事安全和社会安全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时还明确了“十一种国家安全”,即“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一、维护以文化为内涵的平安中国建设
维护文化安全,顾名思义,就是维护以文化为内涵的平安中国建设。文化安全工作要在制度上成体系、在实践中做到位,关键是要有理论上的“抓手”和实践中的“平台”。所谓理论上的“抓手”,就是指相对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概念来说,文化安全“抓手”一词的社会意义更加丰富,与政治、经济、社会、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都有交集。不仅国家层面有文化事业,在社会层面有新闻出版、文学创作、科学研究、体育与竞技,以及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所以,要维护文化安全,在理论上首先要明确文化安全的内涵,即文化安全到底要使哪些事项处于安全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目前,在理论界有“大文化”“小文化”的概念,“大文化”涉及意识形态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等文化形态;“小文化”则主要指在社区或居住环境中形成的群众性文化娱乐形式和文化习惯。维护文化安全必须明确安全的保障对象,对象不清晰,则维护文化安全的政策要求和制度规定在实践中就无法得到有效落实。所以说,理论上有“抓手”是维护文化安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维护文化安全在实践中涉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文学艺术、科学研究、体育、教育、文旅、宣传、群众性娱乐事业等方方面面,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平台”来统筹文化工作,就可能出现各自为政的乱象。文化领域执法不严,就会导致文化安全风险层出不穷。维护文化安全依靠谁、相信谁,这些都是维护文化安全实践工作的关键。
不论是文化安全理论上的“抓手”,还是实践中的“平台”,文化问题的核心是“人”。文化是由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的特定人群形成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因此,从人入手才能把握文化安全的根本。不论是“大文化”还是“小文化”,都必须从人的素质入手,通过不断提升维护文化安全的责任意识、提高文化安全的能力,才能形成有效维护文化安全的制度体系。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来看,构建维护文化安全的“人民防线”是文化安全工作的根本。文化安全是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涵,其中,“文化”又是维护文化安全必须重点关注的对象,是平安中国建设必须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事项。
二、维护文化安全的理论“总抓手”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维护文化安全的理论“总抓手”。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一部分,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因此,维护文化安全离不开对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整体性观照。同样,从文化安全的状态也可以较好地把握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发展趋势。文化安全涉及人的思想意识问题,文化安全的威胁和风险常常看不见、摸不着。因此,维护文化安全就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有整体观,要从源头上关注文化建设,结合国家治理的总政策和总方针来通盘谋划。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一部分,并且是非常重要的安全事项。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如果维护国家安全缺少文化安全这根弦,特别是对意识形态安全听之任之,就可能重复苏联垮台的教训。因为从意识形态角度来威胁或危害国家安全所需要的制度成本最小,只要扰乱民心就行。所以,维护文化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保障”。没有文化安全,其他国家安全事项也会受到各种各样看不见、摸不着的威胁和风险的挑战。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从治国理政的宏观层面,把文化安全与治国理政的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文化氛围和环境,确保国家安全始终处于有效的安全状态。没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维护文化安全就缺少必要的高度和视野。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是维护文化安全在理论上的“总抓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中心,从根本上解决了维护文化安全的制度目标问题。
三、科学界定“文化”内涵
习近平文化思想科学地界定了文化安全中“文化”的内涵,是维护文化安全理论上的有效“抓手”。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让我们对文化安全中的“文化”内涵和外延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以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维护文化安全的各项措施。
2023年10月,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指示中提出了“七个着力”,这“七个着力”构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内涵。“七个着力”立足于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为此,必须着力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着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充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维护文化安全”首先要维护“七个着力”在实践中的有效运行。“七个着力”运行和实施通畅,文化安全就有了具体的制度内涵;“七个着力”若不能很好地在实践中落地,也就意味着文化安全的基本安全事项内涵不确定,文化安全可能会偏离“七个着力”的轨道。因此,从理论上来看,习近平文化思想是维护文化安全的一个重要理论“抓手”。
四、文化安全需要可靠的制度平台
实践中,如果文化活动无序,各种不合法、不健康的东西都贴上文化标签肆意践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文化就会成为一个大染缸、大杂烩,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维护,维护文化安全的工作只会陷入被动,甚至会危及整个国家的整体意识形态安全。因此,维护文化安全不仅仅要靠体制机制、制度保障,更关键的是靠人,要把人放在文化安全的首位。具体而言,就是要依据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要求构建起抵御各种危害文化安全的威胁和风险的“人民防线”,要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依靠每一个公民个人的自觉,才能珍惜我们来之不易的“文化”,才能透过文化安全来使得每一个社会公众都能获得身心的愉悦,才能主动地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建设中,通过不断丰富自身的文化素养来有效地抵御各种不良文化的侵蚀和威胁。
五、筑牢维护文化安全的“人民防线”
当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可能造成威胁的风险因素很多,但是,意识形态方面的风险因素还是主要的。同时,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短板以及文化建设规模受限、文化发展能力不足、抵御外来不良和腐朽文化渗透的“法律工具箱”不够丰富等问题,特别是文化执法、司法机制不够完善,都或多或少地影响文化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应对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风险,构建起有效的“人民防线”,要充分发挥每一个公民作为文化活动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仅要增强自觉抵制外来不良和腐朽文化的鉴别力,还要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增强对危害文化安全因素的敏感度,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防范文化安全的威胁和危险因素的侵蚀。具体说,筑牢维护文化安全的“人民防线”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防护工作。
(一)高度警惕意识形态渗透
据媒体报道,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二次执政后,首先采取的改革措施就是针对美国情报机构以及在全球布置的情报网络。据媒体披露的消息可以发现,美国情报机构通过直接或者间接方式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人才的培养等都是令人触目惊心的。归纳起来,西方国家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风险主要表现为:采取多种手段、方式在中国宣扬其错误思潮并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冲击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西方派到中国的专家学者及其在中国培养的代理人与代言人公然组织反共反社会主义的社团组织,与其所谓非政府组织、基金会甚至一些国家的政府部门遥相呼应,共同攻击中国。这些反共反华势力把矛头指向“社会主义”“共产党领导”这些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核心要素。这些势力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肆宣扬西方以自由主义为特征的所谓“新闻出版自由”“普世价值”“公民社会”“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观点,并以此制造思想混乱。同时,境外的一些情报机构秘密地通过发展间谍培育反共、反社会主义的力量。由于其形式、手段变得更隐秘、更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因此危害性更大。不久前,国家安全机关抓获的美国情报机构安插在中国的负责人是一个隐藏很深的普通妇女,暗地里却干着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极其危险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对待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渗透,我们必须要在思想上加以重视,在行动上要对普通公民进行有效的爱国主义教育,建立意识形态防护网,预防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受蒙蔽。此外,要改变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式,向人民群众揭露西方国家意识形态的虚伪性和狡诈性,鼓励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的青少年,积极培养爱国主义情怀,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和文化形态的斗争。
(二)科学认识西方国家“自由”“民主”“人权”的价值
西方国家利用400年来殖民化所带来的全球话语权便利,以及目前仍然掌控的全球主要舆论场,故意制造一些不利于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和中华传统文化向世界传播的“假命题”“假公理”。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引发了经济现象背后的文化全球化特征。文化全球化在西方舆论场的控制和引导下成了西方文化输出的代名词。美国的影视大片是其在文化全球化过程中推行“文化美国化”的重要工具,也是我们最为熟悉、接触最多的。随着这些影视大片中宣扬的个人主义、“史泰龙”式的美国“英雄主义”等西方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大量涌入中国,美国文化、美国文明、美国价值等已经对我们很多人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对年轻人影响最大。那些被包装过的西方道德模范或者是蝙蝠侠、钢铁侠等“史泰龙”式的美国英雄很容易通过强大的美国电影制造业和西方传播网络影响到中国的年轻一代,使得中国年轻一代误以为影片中的英雄人物就是现实中西方世界的道德模范。
改革开放40多年中,一些人因为崇拜美国或欧洲国家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不惜远渡重洋去了美国或欧洲。但实践证明,所谓美国式的“自由观”不过是大资本背景下的“自由观”,经济全球化主要是针对美欧发达国家的,而广大非洲、拉丁美洲则缺少文化传播的能力。西方人在涉及他们根本利益问题上是不会含糊的,西方人从来不做“赔本赚吆喝”的事情,在西方视野中的“西方文化中心论”是根深蒂固的。目前,这一领域总体状况仍然是西方文化传播能力相对处于优势,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品的国际化传播造成了不小阻力。要对抗“西方文化中心论”,必须把国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确立文化自信,要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保持继承发扬的态度,要让人民群众对上下五千年的中华文化形成和嬗变的历史了然于心,要让普通老百姓加入文化传播的事业中来。通过不断挖掘文化安全的内涵,在文化建设走出国门的同时,保持自身文化的优势,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占领文化领域的制高点,用先进的文化成果和产品来浸润民众,最终形成文化生产力,有效地抵御全球化所引发的文化风险。
(三)筑牢维护文化安全的有效“人民防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宗教传播活动泛化和宗教信仰畸形问题日渐显现,少数宗教团体甚至借助保护少数人宗教信仰自由为名霸占公共资源,侵犯不信仰宗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给政府的依法管理宗教工作造成巨大的治理困境。近年来,西方敌对势力一直把宗教作为对中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工具,通过在我国境内非法建立和发展宗教组织、活动据点等,尤其是在广大青年中间大肆传教,企图改造并同化中华民族的道德观念、精神信仰乃至文化根基。外国宗教势力利用宗教作为工具在跟我们争群众、争民心,我们必须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普及,要让正确的文化声音传遍人民群众所在的每一个社区、每一个角落。尤其是在新时期,大学生中信教的人数比例呈上升趋势,成为宗教热不断升温的重要标志。很多年轻有为的人才对入党和政治上的进步不积极,对各种宗教和迷信活动感兴趣,甚至日常生活有相当部分依赖宗教生活或者由宗教信仰所结成的生活群落。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宗教渗透势力不仅在大街上、校园内、商场里等公众场合传教,还通过家庭教会传教等宗教渗透手段误导大学生,大大加快了在中国进行宗教渗透的步伐。尤其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成为新的强大传教平台,不仅大量的农民、工人、学生信教,共产党员以隐秘方式信教的人数也有增多趋势,这对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形成越来越大的威胁。首部国家安全蓝皮书《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14)》明确提到:西方敌对势力对中国宗教渗透的方式更加多样、范围更加广泛、手段更加隐蔽,公开与秘密并举,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和欺骗性。
与此同时,境外宗教渗透势力已经把触角伸向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渗透态势愈演愈烈。然而,一些地方宗教管理部门却对此没有应有的警惕,有的地方甚至把新建了多少教堂、新发展了多少教徒等作为工作业绩,有的甚至对西方的宗教传播作品不闻不问,对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新时期党的创新理论书籍却设置重重障碍,表明这一问题确实值得相关领导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宗教事务必须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宗教事务条例》来处理。合法的要保护,不合法甚至违法的要坚决纠正,并且要严厉打击。要让人民群众自觉地养成识别各种假扮成宗教信仰自由传播者的境外势力渗透的本领,守住宗教信仰自由这个阵地和主线。
(四)引领把握公共传媒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
近年来,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少新闻出版单位成为市场主体,经济效益成为衡量这些单位业绩的重要指标。在行业激烈竞争的压力下,一些新闻媒体为了追求更高的点击率、收视率、阅读率和吸粉率等,不惜牺牲新闻的真实性、不顾新闻的政治性而去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甚至公然炮制虚假新闻以吸引受众眼球。特别是一些知名网站,对于重要新闻或者事件的语言表达过于哗众取宠,除了博取眼球,没有清晰的宣传主题或者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更值得警惕的是,美国等西方国家通过一些基金会、非政府组织等机构,不仅收买、同化一些国内的官员、知识分子,还收买、同化一些新闻单位的编辑、记者,甚至借一些媒体转企改制的机会以参股、控股的形式介入。先是控制媒体的市场经营权,然后一步步渗透,并最终控制新闻采编权。
综上,要对人民群众中存在的对维护文化安全“掉以轻心”的消极心态高度关注,要强化每一个公民参与维护文化安全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只有相信群众,放手让人民群众来监督文化事业的发展,构建抵御外来不良和腐朽文化侵蚀的“人民防线”,才能有效维护文化安全,推动国家安全工作整体上升到一个新高度、新台阶。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5年第4期)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