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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面主题 | 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4-15 来源:《法治时代》杂志

    数字时代的国家安全治理之三 

    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当前,国际地缘冲突愈演愈烈、人工智能突破性发展不断重构网络安全边界、贸易战升级影响全球经济复苏等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问题交织叠加。面对国内外各种复杂形势,必须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安全保障,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这对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202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0周年,本期封面主题围绕“数字时代的国家安全治理”,特邀请专家学者针对国家安全多个重点领域的法治建设与制度发展进行深度剖析:关注新时代国防与军队的法治建设;构建跨文化交流中本土文化安全的保护机制;思考人工智能高速发展带来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密安全等新兴问题的法治应对。以系统思维推进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现代化建设,促进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持续筑牢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坚定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积极构建国家安全自主知识体系,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推动构建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习近平主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一重大政治论断,为我们深刻把握当代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新特征,准确理解习近平强军思想,特别是关于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的重要论述,提供了时代坐标和基本依据。在习近平强军思想的指引下,我国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并形成了一系列有益经验。回顾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认真梳理和总结相关经验,对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不断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的基本遵循

     

    习近平主席明确指出,“国家要依法治国,军队要依法治军”“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习近平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指明了方向,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的基本遵循。习近平主席关于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的相关论述,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等重要原则。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紧紧围绕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坚持依法和从严相统一,坚持法治建设与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法治体系。要直面问题,围绕构建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抓好军事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要用强军目标审视和引领军事立法,提高军事法规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操作性。军事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同国家法律体系建设进程相协调,同我军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实践相适应。要加强同国家立法工作的衔接,突出加强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的军事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实在管用、系统配套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要推进军事法规制度建设集成化、军事法规法典化,推进军事司法制度改革。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执纪执法监督,严肃追责问责,把依法从严治军贯穿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领域全过程,真正使铁规生威、铁纪发力。要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没有这一条,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难以推进的。要在全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训练纳入部队教育训练体系,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官兵将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四是深入推进治军方式的深刻变革。习近平主席指出,“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在信息时代,信息化作战行动和军队建设、管理更加强调标准化、规范化,对军队的正规化和法治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须建立一套能够发扬我军优良传统、符合现代军事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的编制体制、运行机制、行动模式,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符合智能化战争要求的方向发展,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

    五是锻造法纪严、风气正的过硬基层。要以严明的法治和纪律,凝聚铁的意志、锤炼铁的作风、锻造铁的队伍。全面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贯彻条令条例,坚持按纲抓建。对基层建设有关政策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搞好科学论证,做好“立改废释”工作。严格管理部队,坚持严格要求同热情关心相结合,坚持纪律约束同说服教育相结合,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把正风肃纪反腐压力传导到基层,深入纠治官兵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二、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全面深化,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也被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为国防和军队发展翻开新的一页。在习近平强军思想的指引下,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的伟大成就。

    (一)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的要求。习近平主席也多次强调“深化军事立法工作,打好政策制度改革攻坚战,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党中央和习近平主席坚强领导下,一批发展急需的法律法规陆续制定颁布或修订实施,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一是军事政策制度改革加速推进。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时代要求,是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法治化则是强军兴军砥砺前行的“快车道”,是强军兴军行稳致远的“主干线”。在习近平主席坚强领导下,我军把政策制度改革作为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以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为指向,以战斗力为根本的标准,以调动军事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系统谋划、前瞻设计、整体重塑,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国防和军事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进程加快。配合领导指挥体制改革、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的深入推进,重点国防和军事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也同步实施,涉及我军党的建设制度、军事力量运用政策制度、军事管理政策制度等军事实践活动各方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在内的二十多部涉及重大国防问题的骨干性法律陆续进入制定、修改的快车道。军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工作也加速推进,一大批涵盖军事立法、训练监察、预防犯罪、档案工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军事法规规章陆续颁发,为各方面工作提供基本的依据和遵循。

    三是一系列军事政策制度紧前出台。建立系统完备的军事法规政策制度体系,把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重要的社会关系纳入法治轨道,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军战略的首要任务。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原有的法规政策制度的适用性面临挑战。紧前出台一批政策制度,正是贯彻中央军委政策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解决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的现实矛盾问题,把改革纳入法治轨道的重要举措。在改革进程中,紧前出台的政策制度为军事政策制度改革提供了法规依据,为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制度保障。

    (二)治军方式按照法治要求得到转变

    加快实现治军方式的“三个根本性转变”,体现了我军现代化战略转型对变革治军方式的内在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重要着力点。经过多年努力,我们的治军方式正在发生一场深刻变化,“三个根本性转变”正在实现。

    一是严格执法意识不断加强。习近平主席明确指出,法律必须被遵守,法治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经过多年发展,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加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就成为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的关键。为此,习近平主席反复强调,要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坚决查处了一批严重危害国防和军队的大案要案,严肃了党纪国法军规,彰显了党中央、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心和魄力,全军上下的法律法规意识不断增强。包括纪检、监察、审计、法院、检察院、军务、保卫等职能部门在内的执法主体的执法意识也在不断强化,执法机制日趋完善,执法活动日益规范,有力促进了法规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依法工作成为常态。推进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说到底是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党的十八大后,我军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明显增强,依法治军实践取得重大进展,部队依法运行局面正在形成。特别是近年来,依法治军力度持续加大,各级机关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越来越少,治军理念、治军方式发生深刻转变,法律法规的实施呈现出严格、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

    三是部队管理依法全面从严。习近平主席明确强调,基层建设落实依法治军要求,最基本的就是贯彻条令条例,坚持按纲抓建。共同条令是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基石,是全体官兵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2018年以来,新修订的共同条令陆续颁布施行,把全面从严治军要求体现在各个方面,使新时代军队正规化建设上了新的台阶。2019年1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全面从严加强部队管理的意见》,为推动我军治军方式转变立起了硬标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各级军事机关和业务部门狠抓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落实,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依法决策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严格管理蔚然成风。

    (三)司法、监督、保障工作呈现全新局面

    军事司法、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工作是依法治军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国家法治建设进程向纵深推进,军事司法、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工作在习近平强军思想指引下,积极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需求,紧紧围绕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使命任务,锐意改革,不断创新,呈现出全新的局面,为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是军事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工作机制、工作内容不断创新。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调整军事司法体制,按区域设置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确保它们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此后,军事司法体制迎来最重要的一次历史性变革,政法与纪检、巡视和审计一样,成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军队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推进,重大涉法问题集中清理活动全面展开,军事行政诉讼试点顺利启动,军地司法协作机制广泛建立,涉军维权路径拓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军事司法工作服务保证作用不断凸显。

    二是法治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军事法治监督是确保军事法规制度正确实施,确保有关人员恪尽职守、依法用权,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高效践行的重要手段。习近平主席强调,要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把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搞严实,纪检、巡视、审计部门要利剑高悬,履行好监督职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军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以法规制度为准绳,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检查督促活动,综合运用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手段持续发力,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实效,切实保证了部队各项工作依法而为、依规而行,确保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主席的各项改革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是法治保障工作成绩突出。我军的法治保障工作随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国家和军队法治建设不断深化扎实推进,在形式内容、方法手段、机制措施等方面不断创新,有效提高了法治保障工作的针对性、服务性和有效性,构建起有力的军事法治保障体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军部队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治军的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军委总部新制定的军事法规和规章,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军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军营建设活动,拓展军事法治文化建设渠道,培育法治理念、增进法治认同,对提高广大官兵的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律常识,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三、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的经验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战略方针,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积累了一系列有益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一)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依法治军,就是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把党关于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建设的主张、把我军治军的成功经验用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军队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一百多年的建党经验告诉我们,党要实现其宗旨,必须始终依靠人民军队,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把确认和维护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依法治军的根本使命,抓住了我军法治建设的本质要害,实现了依法治军与党的领导的高度统一,确保了我军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和根本实现形式。全面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是保证我军建设的根本方向,确保新时代强国强军事业发展,攸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首要任务,也是当前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重心所在。

    (二)坚持战斗力标准

    习近平主席反复强调,军队首先是一个战斗队,必须坚持一切建设和工作向能打胜仗聚焦,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依法治军必须坚持战斗力标准,着眼于部队战斗力生成,以能打仗、打胜仗为根本出发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多次向全军发出“胜战之问”“价值之问”“本领拷问”,有力推动了各级部队把工作重心归正到备战打仗上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军战略过程中,我军始终把提升部队战斗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极大提高了新时代军队履行使命任务的能力。

    根据体制编制调整改革需要,加强配套法规建设,保证了改革顺利推进,新的体制编制顺畅有效运行,更好促进了战斗力的生成;制定印发多部训练法规,强势开展军事训练监察,打假制虚,为推进军事训练实战化立起刚性标准;司号制度得到恢复和完善,被装供应保障模式改革全面启动,全军采购工作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军事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全面改革,对战斗力生成提供了有力保障,实现了管理出战斗力的目标;军事法规制定更新,作战条令逐步完善,部队指挥和遂行联合作战的能力得到提升,全军部队能打仗、打胜仗的能力全面提高。

    (三)坚持军队法治建设与现代化建设相融合

    依法治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必须抓好的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也是建设现代化军队的必然要求。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依法治军必须根据军队建设目标和改革建设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相融合。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而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进程,既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军事变革,也是一个以法治重塑内核、提升质效、构建体系、确保行稳致远的过程,法治建设必须与军队现代化建设高度统一,精准耦合。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必须准确把握建军治军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一套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运行方式,以法治推动军队现代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近年来,我军注重发挥法治对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实现了军队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的整体性、革命性重塑,在完善机制、理顺关系、提高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军队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化建设同步快速推进,实现了跨越发展,出现了质的变化。

    (四)坚持军队法治建设与国家法治建设相协调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把握新时代建军治军特点规律、从强军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主席在主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时,明确要求把“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问题单列一块写进去,把依法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群众总结历史经验、顺应时代潮流的历史选择,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军队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决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总体要求,确保依法治军工作同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相协调、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进程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相适应。要特别重视在军事立法、法规制度实施、法规制度执行监督、涉外军事法治工作中,加强军地协调,汇聚强大合力。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也要强化国防意识,自觉履行法定国防职责,依法保障好军队建设、军事行动和军人合法权益。

    (五)坚持官兵主体地位

    2015年2月26日,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官兵主体地位的要求,并将其作为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一条基本原则。这既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依法治军中的贯彻落实,也是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在依法治军中的体现。习近平主席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全面依法治军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则是广大官兵。只有充分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官兵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广大官兵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因此,要充分相信官兵,紧紧依靠官兵,尊重官兵首创精神,把广大官兵作为依法治军的力量源泉和智慧源泉。要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和普法活动,让官兵准确掌握法规制度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打牢依法治军的基本功,不断提高各级官兵依法决策、依法指导、依法行动、依法履职的能力。要强化官兵作为监督主体的职权,充分发扬“三大民主”,保证广大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要关心关爱官兵,充分保障广大官兵的合法权益。

    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治军方式得到转变,司法、监督、保障工作呈现出全新局面,国防和军队法治建设的面貌焕然一新。这是我党我军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不断适应历史和时代的要求,开拓创新的结果。总结我党我军在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历史进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有助于实现新时代强军事业新发展。

     

    (作者系军事科学院战争研究院研究员、陆军专业技术大校、法学博士洛 岩,本文刊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5年第4期)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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