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
     司法
     
    江苏南京公证处:守正创新 优化公证服务路径 助力知识产权保护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4-2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孙瑞 通讯员 姜雯 张鸣)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确定4月20日至26日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

    当前,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正在重塑知识产权的创作、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方面面,以Deepseek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发展方兴未艾,AI生成内容的权属问题、算法专利的审查标准、如何将人工智能技术与知识产权深度融合,都是必须回应的新问题。南京公证处将聚焦服务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发展,通过行之有效的公证途径,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知识产权的公证保护。


    传统领域:保全证据公证筑牢维权防线

    传统的保全证据公证通过对申请人权益有关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保证过程的完整性,对于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及时固定留存,强化证明效力,从而给予申请人最有力的保障,推动解决知识产权“举证难”问题。


    线下侵权取证采用“购买+封存”模式,实现公证员全程见证。比如仿冒商品、盗版图书,一般由公证员及当事人共同来到侵权店铺,采取直接购买的保全方式,购买侵权商品并取得购物发票或小票等购买凭证。公证员使用手机对上述商铺的现场环境及购买所得物品进行拍照,并将购买的物品带回公证处进行拍照和封存。

    线上侵权通过同步录屏等方式固定证据,保证时效以防灭失。

    对于线上销售的侵权商品:公证员使用同步录像方式,录制店铺发布的商品信息和所有网购操作过程,并将所购侵权商品邮寄至公证处,公证员收货后对邮件的外包装以及包装袋、货品等进行拍照后再行封存。购买过程中,公证员通过商品界面显示的数据,固定侵权产品的价格及销量,购买结束后对网页上该笔交易的订单信息和相关物流信息通过实时截屏、打印的方式对页面进行固定。

    对于线上发布和传播的侵权作品:比如借助互联网发布的作品的抄袭、转载的证据保全,对于此类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易逝、易篡改等特点,重点在于及时存证,当事人及时申请,公证员迅速反应,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传播的侵权作品,防止出现商品已经下架或者页面不存在的情况。


    创新实践:打造全链条公证保护体系

    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集群化服务新模式。南京公证处与同为江苏省首批涉外法律服务重点机构培育对象的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江北新区国际数字贸易与数字金融调解中心、多家律师事务所,以及南京师范大学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南京市知识产权交易存证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了深度协同合作关系,开展涉外民商事公证服务。同时,以江苏(南京)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扬子江法务区等高端涉外法律服务高地建设为契机,协同多方机构着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集群化服务新模式。


    战略合作签约


    实时电子存证平台助力企业维权。企业通过使用南京公证处参与建设的“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在线交易融资服务”等,可以享受从商业秘密保护到知识产权创造,从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到数据要素合规流动,再到知识产权交易及知识产权维权的全链条公证保护。此前,某企业在创作服装设计时,将全过程证据,包括设计进度表、设计师信息、每日设计稿、着色效果图、局部说明、最终完成图样等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融资服务平台”进行每日实时证据存证,并由公证处出具了电子版《存证凭证》。后在遭遇侵权时,迅速将记录整个创作过程和最终结果的多日连续性《存证凭证》提交给海外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此认定该企业对争议服装设计享有著作权,裁决被诉外国企业侵犯了该企业的服装设计著作权,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责任,为企业挽回了损失。此外,南京公证处为企业提供数据公证服务,并出具数据公证存证凭证、数据要素合规评估法律意见书等公证文件,以公证法治增信职能助力公司顺利完成数据资源确权、数据资产入表等数据要素合规工作。初步建立了包括数据安全治理能力评估、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合规、数据跨境流动增信在内的数据治理全链及常见场景公证服务新模式。

    开通国际取证通道助力解决涉外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在我国境内登录境外网站,如果没有合法接入途径,则需要借助“翻墙软件”,而通过“翻墙”获得的证据因为取证方式违规,可能无法被法庭采信。南京公证处开通国际网络专线,以畅通、合法的方式为需要连接国际网络办理的保全证据公证提供了路径,以高水平公证法律服务助力当事人解决“涉外”纠纷。

    在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深度融合的新时代,南京公证处将持续深化“预防性司法”理念,通过在线存证、跨境协同等创新服务,构建覆盖创作源头、交易流转、侵权维权的全周期保护网络。未来亦将探索AI生成内容维权机制、算法专利保护等新领域,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以公证创新赋能新发展格局。 (供稿单位: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


    (责任编辑:王凯伦)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