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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探索普法新路径 “典”亮群众美好生活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5-0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民法典施行以来,青岛市结合“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着力健全宣传普及长效机制,扎实开展靶向普法,不断拓展宣传模式,有力有效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健全长效机制 打造一体化工作格局

    一是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将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共性清单,把民法典宣传月列入年度普法日历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特色普法周活动,推动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全市各级各单位年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2000余场次。

    二是用实公益普法队伍。保持村庄(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3”全覆盖,将民法典作为其培训培养必修课,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走村入户将民法典“唠”进老百姓心中。发挥普法骨干、高校教师、法律服务专业人士等群体优势,组建“法治青风”千人普法志愿团、骨干普法讲师团等,广泛汇聚各界法治宣传力量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全市现有普法志愿团体170余个,普法志愿者近1.5万人。

    三是抓实法治阵地建设。将民法典元素融入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及地方、行业法治“微景观”,在保持“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的同时,打造出了“时光中的《民法典》”等一批地标性法治宣传阵地,切实“典”燃了群众学法热情。全市现有县级及以上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阵地80余处。

     

    聚焦靶向普法 提升宣传教育精准度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将民法典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干部网络学院年度学法考法重点,依托“线上+线下”平台严格执行学法考法述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综合法治素养。2021年以来,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答题累计超20万人次。

    二是聚焦“未来多数”。保持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的同时,创新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1+1”配备,开展“法育未来”律师法治志愿服务工程,以“1+2”模式结对全市近一半中小规模乡村学校,多措并举壮大校园法治教育力量,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常态化进校园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

    三是服务市场主体。组建市级惠企法律服务团、企业合规指导服务团,结合民法典进企业等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解读、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全周期法律服务。2024年,累计走访企业和商协会6000余家,解答法律政策咨询6.5万次。

     

    拓展宣传模式 推动普法“走新”更“入心”

    一是探索“普法+网络”宣传模式。积极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联网+”普法,在“法治青风”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剧场,推出自编、自导、自演的《民法典——律师有说“法”》系列视频100期,并定期通过以案释法、动漫长图、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掌上学法”“移动普法”,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微服务”。

    二是打造“普法+体验”互动场景。以“普法+便民服务”,让市民在体验免费理发、家电修理等志愿服务的同时,聆听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突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结合牡丹花会、樱花节、桃花源艺术节等,结合打卡、集邮、Citywalk等,推出了多条法治文化体验路线,打造民法典“最美风景”。

    三是丰富“普法+文化”法治创作。探索“普法+非遗传承”,在纸上剪出民法典、在戏曲中唱响民法典、在面食上捏出民法典,在寓教于乐中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结合“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创作了三句半《方言说说民法典》、小品《民法典话家长里短》等法治文艺作品,通过朗朗上口的台词,趣味十足的表演形式,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来源:青岛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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