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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德州: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5-0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刘光涛 通讯员 王永平 高忠祥)数千年来,黄河,哺育着中华民族,孕育了中华文明。

    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4件案件被最高检评定为高质效案件,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7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4项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全国、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德州开展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及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检护黄河“美”

    “滥伐林木保护的是林地上种植的树,这块地有土地证”“林耕地类冲突致使无法合理规划利用土地资源,容易引发生态功能退化”“早些时候林地与耕地分属不同部门监管,两单位未能有效做好衔接”……近日,平原县检察院召开了一次关于滥伐林木案件的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参会人员就事实、原因、后果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滥伐林木不难理解,本案特殊之处在于这块土地性质同时具备耕地与林地两种属性。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林耕权属交叉重叠现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通过咨询专家学者、利用遥感卫星技术等方式,共发现144宗林权宗地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地类冲突、权属重叠,遂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协同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

    “化解林耕地类冲突只是德州检察机关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德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唐涛介绍说,“为守护大美黄河,我们研究制定了《德州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19条服务措施,对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开展重点监督。”

    工作中,德州市县两级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黄河巡回检察室、黄河生态检察室,依托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基地,与法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水务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合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开展替代性修复等工作,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夏津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赋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活态传承,构建起以“政府、检察、社会”为基点的协作体系,采用“诉、调、聘、防、监、宣”6种保护手段,促使6000余亩黄河故道古桑树群重焕生机、绿意盎然、游人如织,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检护黄河“安”

    黄河安,天下宁。

    齐河县检察院聚焦黄河堤坝被村民毁坏开垦、破坏水土保持等危害黄河河道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对经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后,相关部门仍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河道管护职责,恢复黄河绿色廊道保护作用。该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办案是检察履职的基本方式。为守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宁、生产安全、生活安定,德州检察机关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办理了多起典型案例。

    宁津县检察院针对一起跨区域收购、销售野生动物案,通过制发检察意见督促跨区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建立协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案件入选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齐河县检察院针对一起跨区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公益诉讼案,依托协作机制,督促多部门协同履职,共同推动跨区域污染现场修复治理工作,对无法原位修复的,通过补植复绿方式开展异地替代性修复,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据了解,德州市县两级检察院实现“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全覆盖。持续深化“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将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公益诉讼重点监督内容列入全市府检联动任务清单。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税务财政等23个行政机关就危化品安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专项监督15个,制发检察建议29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8件,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激活完善僵化、缺失的工作制度,着力解决领域内、行业内、区域内普遍性问题,促进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

    同时,与济南、聊城等九市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在管辖衔接、异地调查取证、办案资源共享等方面强化联动,形成保护黄河“一盘棋”。

     

    检护黄河“兴”

    德风水韵,两河潮生。

    德州因黄河而名,因运河而兴。黄河文化、运河文化在这里交相辉映。从绿水青山到文化传承,德州检察机关对黄河的倾情守护从未缺席。

    德州检察机关将服务保障“两河”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借力全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德州举行之机,组织开展“两河”文物保护专项监督。

    德城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构建法律监督模型、动员志愿者、调取12345热线等途径挖掘“两河”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线索11条,并积极借助“外脑”,邀请具有国土测绘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参与办案,助力相关部门强化保护国家级文物1处、省级文物4处、市级文物2处,为辖区文物保护撑起公益诉讼“保护伞”。

    陵城区检察院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40处不可移动文物存在风化风蚀严重、未设置保护标志、被耕地侵占等情形,依法建议相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修复工作。

    庆元县检察院针对2处文物遗址保护问题,第一时间与文旅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整改保护意见。

    平原县检察院针对烈士陵园未依法配备无障碍设施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勍表示,德州检察机关积极构建大保护格局,两级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公益诉讼“益德益心”工作室13个,聘任各领域特约监督员52名、招募志愿者1038名,研发“德州公益行”APP,志愿者共提供环资领域公益诉讼线索56件,参与办理案件39件,为守护黄河注入不竭动力。(来源: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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