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通知,对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新疆伊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等4个集体、于林川等2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自治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要以此次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能力,以高质效办案彰显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
于林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二级主任科员
张 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