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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连云港:“示范判决+批量调解” 31位农民工的血汗钱有着落了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7-0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成红喜 通讯员 刘红娟 徐艳秋)“李某某、王某某……”7月2日上午,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徐圩人民法庭调解室内法官、人民调解员、双方代理人仔细地核对信息,工人代表吴师傅郑重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拖欠30名农民工近三年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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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现场签名

     

    信访无解,31个案件涌入法院

    2019年,上海某公司总承包徐圩某水处理系统工程后,将该工程的土建施工分包给了案外人李某和封某。2023年3、4月份,李某玉等人受雇于李某至该工地从事劳务工作,前后提供劳务几天至几十天不等。

    期间由其中一位工人牛某负责考勤记录,由牛某签字确认《2023年工人工日工资表》,详细记载了包括李某玉等31人在内的39名工人的工作天数,工资标准及工资总额,李某玉等31人工资从几千至几万元不等。该工程上海某公司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也未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登记及电子考勤。

    工程结束后,李某玉等人多次向雇主索要工资未果,遂至相关部门信访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徐圩新区清欠办向上海某公司发送了督办单,要求其对拖欠李某玉等人工资问题立即进行核实并尽快支付。

    上海某公司以项目部已经足额支付了分包人的工程款项、发包单位工程款未全额支付为由拒绝垫付。李某、封某也拒不配合解决。无奈之下,李某玉等人在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以判促调,示范裁判显成效

    收到起诉材料后,徐圩法庭法官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及徐圩新区清欠办了解案件情况。并在征得所有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由书记员转岗的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并由专业法官指导调解,虽经多方努力,仍未调解成功。

    鉴于该批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承办法官决定发挥示范性判决作用,以判促调,对其中一个案件快速立案并安排开庭审理。但被告李某拒收传票,开庭无法顺利进行,案件陷入僵局。

    为了能够尽力查明事实,公正裁判,送达人员下班后,趁李某在家吃晚饭的时间,上门成功送达,并最终判决总承包上海某公司承担支付责任。判决生效后,上海某公司主动履行了支付义务。

     

    批量调解,多部门联合解难题

    示范裁判案件的顺利履行让承办法官看到了剩余案件调解的希望。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邀请徐圩新区信访办、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参与该案调解,就相关政策、法规向双方进行细致解读,并对上海某公司进行风险提示。

    在人民调解员、案件承办法官及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1个多小时的沟通谈判,双方就支付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上海某公司同意先行垫付欠付的30名农民工工资合计199349元,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至此,31名农民工欠薪信访事项得以妥善化解。

    本次批量案件的成功调解是连云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生动实践,也是“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的有益探索。近年来,连云区人民法院以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徐圩新区人民法庭成立调解工作室,倾力打造“圩枫化雨”调解品牌。两名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坐镇调解,专业能力过硬的员额法官一对一指导,同时,积极挖掘、拓展社会调解的广度和深度,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律师、各类专业组织等请进来,充实调解力量,为矛盾纠纷化解助力,大大提升了先行调解成功率。(供稿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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