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夫妻档”网络诈骗案提起公诉,揭开了一场精心设计的“甜蜜陷阱”,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
案情回顾
事情回溯到2021年8月,刘某在网络上先后化名与多名男性网友确立“恋爱关系”,在取得对方信任之后,便以“购物”“开店”“见面路费”等理由索要钱财。其中,受害人孟某某累计转账近20万元,石某某累计转账近6万元。2024年2月,因刘某拒绝见面,孟某某察觉异常终止联系。
此外,刘某的丈夫吴某在网络平台冒充女性,以同样手段先后骗取三名男性约6.3万元。
2024年2月19日,被害人孟某某因遭遇刘某拒不退款而向花垣县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当日依法立案侦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花垣县检察院经深入调查发现,2021年至202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其配偶吴某利用网络社交平台,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涉案金额累计达30余万元,已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
经审查,刘某、吴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花垣县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对二人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该案的依法办理,有力打击了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下一步,花垣县检察院将持续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筑牢反诈防线,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检察官提醒:警惕“甜蜜陷阱”,谨防网络诈骗
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交友的虚拟性,编造虚假身份骗取钱财,严重损害被害人权益。花垣县检察院提醒广大市民:
核实身份,谨慎交友:网络交友需提高警惕,务必核实对方真实身份,避免轻信“完美人设”。
拒绝金钱往来:若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务必保持清醒,切勿因感情冲动转账汇款。
及时报警维权:一旦发现被骗,应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来源:湘西州花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青 石超)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