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近期,济南交警发现路上行驶的部分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通过花样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方式来躲避电子警察抓拍。比较常见的遮挡号牌方式有:货物探出车兜遮挡、锁链、绳子遮挡,还有的三轮摩托车后挡板放倒达到遮挡号牌的目的。针对这些违法行为,济南交警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现场
7月10日,天桥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查处二三轮摩托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2起(其中故意遮挡机动车道号牌违法行为8起、无证驾驶3起、准驾车型不符1起),不戴头盔违法行为20余起,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对违法驾驶人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济南交警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规定,故意遮挡号牌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以罚款200元至2000元、驾驶证记9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下一步,济南交警将结合全市城乡道路交通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继续加大对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市民树立遵规守法出行的意识。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上路,务必保持号牌的清晰完整,莫为贪图一时的小利,错上加错。(来源:济南市交警天桥大队)
(责任编辑: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