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段宇) 7月14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关于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专题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缪建华作主发布,介绍《关于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反垄断局)局长曾亮、信用监管处处长孙浩,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曹炜,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磊和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陈建平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长黄星主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营经济促进法》和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服务促监管,寓监管于服务”理念,制定出台了《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加强失信惩戒、强化信用约束、优化信用修复、深化双随机监管四个方面制定了十条具体举措,旨在解决失信惩戒措施缺乏威慑力、信用修复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构建全链条信用管理机制,推动信用监管提质增效,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据介绍,下一步,江西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通过聚焦精准信用画像,强化奖惩机制;突出高效信用修复,激发市场活力;实施科学信用分类,提升监管效能等坚持系统思维强化政策宣贯与跟踪问效,推动信用监管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供稿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单位:王凯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