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邱玉香)“李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感谢你帮我把这个案子协调处理好了…”日前,一起行政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再次走进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康区法院”),向承办法官李杏妥善化解该起行政争议表示感谢。
邓某为法官赠送锦旗现场
原告邓某系南康区某校教师,2024年11月20日,因晚上需留校加班,邓某在附近用餐后返校途中,不慎被校门口的路障绊倒导致受伤。事故发生后,经相关部门处理,未予认定工伤。为此,邓某就工伤认定事宜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查该案并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就该案细节进一步予以调查核实,耐心向该行政机关释法说理,最终促成该行政机关对工伤予以重新认定。同时,承办法官还积极对接邓某所任职的学校,帮助其妥善处理好后续赔偿事宜。最终邓某主动撤回起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南康区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写照。近年来,南康区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强化行政审判的实质化解工作,牵头南康区检察院、南康区司法局,成立南康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通过联动多方力量,凝聚多元化解合力,一体推进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中心成立以来,已成功化解行政争议43起。(供稿单位:南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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