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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新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顺利召开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5-07-1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阮志军 章凡)7月16日上午,江西省新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新余市北湖宾馆召开。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郎道民致辞,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左北平致贺词。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郎道民,新余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张草根,新余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晏毅,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左北平以及协会发起单位代表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敏共同为新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揭牌。会议由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维文主持,新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家单位会员和70名个人会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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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大会审议通过了《新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新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标准及收费办法(草案)》《新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副监事长。当选会长、监事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破产审判对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将破产审判置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推进,在助力企业脱困重生、加速“僵尸企业”出清、完善“执破融合”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激发新余经济发展新活力。

    据介绍,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管理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新余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所载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破产业务有关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自律性社会组织,致力于培育和发展破产管理人队伍,规范破产管理人执业行为,搭建会员业务交流及合作平台。此次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新余破产管理人行业的队伍管理、业务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供稿单位: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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