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2014年11月17日讯 通讯员刘高飞报道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遵照上级院有关职务犯罪追逃追赃的工作指导精神,结合本辖区当前反贪工作实际,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主管检察长为副组长的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此项工作以成立小组办公室的方式来具体履行追逃追赃工作职责。
该院通过制定“三制度”,即:潜逃案件备案报告制度、统一管理协调配合制度和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数据库与追讨信息网建设制度,来夯实职务犯罪追逃追赃整体工作部署。同时,该院践行“三举措”,即:探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举措、排查自身办案薄弱环节举措和完善线索管理与流程控制举措,来加强防逃意识,强化保密措施,防止因办案诱发犯罪嫌疑人潜逃的情况出现。
据悉,到目前为止,该院并未发生一起因办案引发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逃脱的情况。但该院做到防范于未然,对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制定实用可行的操作预案,由专人负责,专人执行,切实防止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行为的发生。(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