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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河县法援中心荣获首批“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称号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12-0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5年12月01日讯  通讯员蔡严严 姜晓蕾报道  近日,山东省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山东省老龄委办公室、省社会综治委办公室、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命名为首批“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据悉,“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活动旨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维权服务。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老年人维权工作中,始终坚持“老年人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认真践行老年人“应援优援、能援尽援”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涉老法律纠纷调解等工作,有力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山东省众多参选单位中脱颖而出,成为首批获此称号的单位之一。

    三级网络高效便捷

    为给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该县建立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络点为依托的三级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在各工作站、联络点明确1名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联络员,负责掌握所属辖区内老年人维权诉求信息,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在第一时间提供援助,使老年人能够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三优先”原则贯穿始终

    该县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老年人优先接待,受理后在24小时内优先审查批准,并优先指派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援助律师承办。该县扩大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范围,将近年来高发的老年人房产纠纷、离婚纠纷、金融诈骗等事项纳入援助范围。降低援助门槛,适度放宽老年人经济困难标准,针对对高龄、行动不便、身有残疾及收入较低的老年人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

    “三颗心”真情服务

    该县要求在县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维权窗口,对来访的老年人付出“三颗心”,即耐心、真心、贴心。在接待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求,关心他们的生活现状和切身利益,用专业的知识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他们关切的问题,同时配备老花镜、拐杖、轮椅等便民设备,为老年人提供贴心服务。

    “三管齐下”加强宣传

    该县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等涉老法律法规列入日常普法宣传重点内容;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老年人维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同时,该县开展了“风雨人生路,法援伴你行”老年人维权专场宣传活动,深入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老年人集中的地方,向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并现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据了解,今年以来,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开展各类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2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山东省齐河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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