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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玉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应对执行难案件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6-06-1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6年6月16日讯   通讯员王金虹报道   为做好执行工作,新疆墨玉县法院总结经验、创新方法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端正工作态度。该院接待当事人做到细心、耐心、用心,端正工作作风和态度,面对当事人的质疑和不满,讲清案件进展及执行所面临的各种困难。换位思考,让当事人理解执行人员的难处,避免矛盾的产生;

    二是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该院通过网络查控等信息化查控手段,彻查被执行人财产。对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适用“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健全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该院针对申请人为特殊困难群体、被执行人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下落不明的案件,通过探索司法救助机制,积极为特殊困难的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金,解决申请人生活困难问题的同时也缓解了社会矛盾;

    四是设立个人诚信档案。该院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通过限制信贷、高消费、出行等促其履行义务,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新疆墨玉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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