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1月30日讯(闫迎迎 金长福 余光荣)2018年,剑河县为实现2020年全面同步小康工作,保障各项民生工程和项目开发顺利进行,不断创新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借鉴枫桥经验,打造“三化治理.温馨调解”剑河经验升级版,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机制和管理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形成较为完整的统一调度、高效运行、有效化解的工作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近日,剑河县人民调解工作再创佳绩,县司法局柳川司法所金长福同志获得贵州省“优秀人民调解员”、久仰镇基佑村调解委员会获得贵州省“优秀人民调解组织”表彰。
“人民调解工作就是司法行政干警的使命”
--记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柳川司法所负责人金长福
金长福同志作为一名老党员,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基层一线。2006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8集团军装甲六师高炮团转业至剑河县司法局工作以来,能自觉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主动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多次被剑河县司法局评为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金长福同志凭着对乡亲们的一片赤诚,凭着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尽守本职,自觉学法释法“充放电”
到柳川司法所工作后,金长福同志为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为群众排忧解难,他自学宪法、刑法、行政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国土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识,并在工作中经常与业务骨干学习讨论业务知识,主动给自己“充电,从一个“门外汉”,逐渐成为调解工作的“行家里手”。在边学边干中,金长福同志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10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件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万余份册,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群众“放电”,提升辖区群众依法办事意识。
指导基层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服务能力
金长福同志热爱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干警的使命。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他就忙着深入辖区村居指导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指导调解组织完善工作制度。他始终把提升人民调解业务能力放在首位,利用下村排查矛盾纠纷时与人民调解员交流调解经验,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会,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他指导辖区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1400余场次,发现并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员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隐患线索1000余条,做到了“早发现,早解决”,有效保障了基层安全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
急群众之所急,以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
柳川镇是一个移民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百废待兴,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纠纷突出,同时因311省道改扩建、“剑榕”高速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纠纷很多。金长福同志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全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他直接参与调解成功的婚姻家庭、邻里、经济合同、生产经营、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各类民事纠纷达200余件次,其中60%是经村级人民调解委员多次调解无果,上交政府后安排司法所调处的疑难纠纷。
如:柳川镇南埃村与返排村、革东村、南哨镇乌沙村因历史原因多年来一直存在村界纠纷,涉及的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达1万余亩,南埃村与上述村寨历史上曾多次出现群体性冲突。2015年8月以来,金长福同志协助南埃村收集整理了“四固定”、“山林三定”、土地承包等不同时期的相关证据,与南埃村现任村“两委”多次找到返排村、革东村、乌沙村历任村“两委”及村组干沟通协商,又与县山林土地纠纷调处办共同向纠纷双方、多方宣传法律法规,悉心组织调解活动,至今已与返排、乌沙两村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村界,南埃村与革东村争议山林土地面积也从原来的2000余亩减少到了现在的200亩,南埃村与相邻村寨的边界基本得以明确。
绿荫掩映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记全省优秀人民调解组织、久仰镇基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剑河县久仰镇基佑村是剑河县为数不多而且久负盛名的“森林部落”,2018年10月,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法宣办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久仰镇基佑村是纯苗族村寨,共辖2个自然寨、202户,是剑河县“平安村寨”之一。基佑村设调解委员会,组设调解小组。2015年以来,在久仰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本村各方面的力量,健全调解体系,积极创新“牯藏调解”矛盾纠纷工作方法,扎实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维护了全村和谐稳定大局。
狠抓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
充实调委会队伍:一是配齐配强基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通过自荐、村民小组举荐、村两委推荐等形式选举产生了9名委员组成的村调委会,其中调解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7人(含牯藏成员)。此外每个村民小组设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了解掌握纠纷、不稳定因素的信息情况。二是加强对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培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深入开展指导和培训,定期是每月由司法所所长入村开展培训指导,不定期是结合工作实际,镇综治办、司法所适时深入开展工作调研、进行工作督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培训指导,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工作认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提升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落实村居调解主任补助和调解员个案补贴,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村两委高度重视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近三年来,村两委从多方面力量筹集资金,狠抓村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从无到有,逐步实现了“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标准。做到有固定办公室120平方米,刻制了印章、购买了徽章、制作了标牌、标识等。配齐了“网格化十户联防”电话、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硬件设施,做到制度上墙公开,使基佑村调委会以新的姿态展示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
实行村规民约“合约管理”:村两委用“合约管理”做好邻里团结,严禁酒后闹事、无事生非、结伙斗殴、寻畔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辱骂及侮辱妇女或儿童等的行为,违返者处以“三个一百二”(即120斤米,120斤酒,120斤肉)违约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约定聘请村寨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教师、老村干、族老、寨老等“五老”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人熟地熟事熟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调处已发生的矛盾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发生。基佑村建立了农家书屋,现有各类图书1000余册,有法律类书籍300余册。建有农业产业、民风民俗展板10余个,建有一个法制宣传栏1个,定期更新普法内容,张贴上墙法治文化牌30余张,村规民约、农村适用法律法规上墙,方便村民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积极营造依法治村浓厚氛围。同时依托民俗活动举办道德法治讲座,每年村两委组织参加法治培训2期;成立以村妇女联合会为主的女子消防队和普法文艺宣传队,利用民间斗牛、斗鸟、苗族“二月二”、吃薪节等民俗活动开展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创新了“民歌普法”模式,增强村民法治观念和遵法守法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本村矛盾纠纷的发生。
创新矛盾纠纷“牯藏调解”,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村两委高度重视化解矛盾纠纷,利用乡贤寨老德高望重、公平公正的优势,充分发挥“寨老”、“族老”、“牯藏”的作用,村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交由寨老族老等来组织调解处理,得到广大村民的大力支持和拥护,成为独特的“牯藏调解”模式。近三年来,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11件,调解成功11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做到连续三年来矛盾纠纷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实现了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零”发生,确保了本村辖区内和谐稳定。(贵州省剑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