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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瓮安县司法局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会(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8-12-0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2月3日讯(田娇)2018年11月26日,瓮安县司法局在群众工作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会,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龙云对前一阶段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龙云局长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上级文件看懂吃透,并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争取政策人员支持,营造浓厚的选任工作氛围,确保选任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法》和《瓮安县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学习,进一步熟悉具体条文的规定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选任工作步骤、时限、程序和方式要求开展工作,确保选任工作符合法定程序;三是加强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司法局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对接,共同完成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知晓度,争取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借助宣传影响力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要求,是我国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是司法民主化、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也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的重要形式。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行,为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提高审判透明度、加强审判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对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推进司法民主进程、改善司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瓮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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