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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应邀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9-04-0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4月3日讯(胡雯)3月26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相关案件,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军应邀列席会议,这是安龙县检察院检察长2019年第二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

    会议研究讨论了两起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会上,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与会审委会委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吴军检察长听取了案件的全部审议过程,并结合案件情况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发表了列席意见。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新起点。下一步,安龙县法检两院将结合本地工作情况,就列席的范围、列席的程序、讨论发表意见和意见反馈等问题进行沟通,形成规范化操作,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发展和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配合,及时进行沟通形成共识,助力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形成法检共同携手共护司法权威的良好局面。(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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