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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新发煤矿委员会:“五•五”普法先进经验交流材料(一百零八)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4-10-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在全国各地启动“六·五”普法之际,本频道推出“五·五”普法经验交流材料或发言稿,来展示各地“五·五”普法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律,配合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与实施,供全国普法同仁之间相互学习与借鉴,稿件刊登时将尽量原汁原味,编辑不作修改,刊发作者原始来稿。

     

    (原创稿)

     

    以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为动力

    不断开创和谐矿区建设新局面

    ——中共龙煤集团鸡西分公司新发煤矿委员会

     

        黑龙江省鸡西分公司新发煤矿,始建于1997年10月,建矿以来,特别是2006年“法律六进”以来,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委政法委、分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和谐矿区建设,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逐步实现了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法治化管理,推动了矿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2008年以来,省委依法治省办为总结、推广新发煤矿的经验和做法,相继在鸡西市召开了全省“法律六进”现场推进会、全省“法律进企业”经验交流会,新发煤矿的经验和做法先后得到了省和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成为了黑龙江省“法律进企业”的一面旗帜。

        一、形成共识,确立依法治企的工作思路

        企业是社会的细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就必须走依法治企之路。基于此,我们确立了从“人治”到“法治”、从“整治”到“预防”、从“示范”到“规范”的基本工作思路。

        1、从“人治”到“法治”。无规矩难成方圆。规矩对企业来说就是规章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必经之路。自2007年,我们逐年下发《全员普法学习规划》和《“法律进企业”指导意见》,各级组织按“规划”和“指导意见”要求严格组织兑现。通过学习,使各级干部“依法治企”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在管理机制上尽量减少“人治”因素,突出“法治”管理,即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规范管理行为,依法维护企业利益。在企业内部管理上,严明制度、严肃纪律、严密程序、严格管理,使“严”字贯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形成了人人自律守法的氛围。
        2、从“惩治”到“预防”。为防患于未然,我们将管理关口前移,建立了以教育和约束为主的预防体系。

        一是加大全员普法教育力度。我们把与煤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梳理成册,组织员工学习。把普及法律法规教育和“必知必会”教育相结合,为队级以上干部制作“法律进企业”常识卡片,为每名员工制作两套“必知必会”卡片。

        二是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长廊,制作了典型案例图版和录像片,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制作了央视12套、省电视台法制频道网址和播出的法律节目公告板,及时提示或组织收看。三是强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建设。2008年以来,我们先后颁发了《新发矿十条禁令》、《新发矿员工行为准则》等规定,制定重点岗位责任制度126条。做到了用规章管人管事、用制度当家理财,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约束机制。

        3、从“示范”到“规范”。在建设民主法制矿区进程中,我们注重因势利导、循序渐进,使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疏通民主监督渠道。从2007年开始,我们严格执行“员工说事”制度,通过员工说事、领导问事、分类理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等形式,为员工解决工作生活难题。6年来,我们共解决各类问题1200余件。

        二是规范全员行为。我们实施了《新发煤矿员工行为规范》,对员工入矿前、入井前、离矿前做出了明确规定,细化到“休息好、不饮酒、统一着装、有序行走”等21项具体内容886个规定动作。

        三是进行准军事化队列训练。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春秋两季准军事化队列训练,把军人作风融入安全生产的每一天、每一个班组、每一名员工,实现了准军事化队列训练与提高全员执行力的有效衔接。

        二、强力推进,将企业经营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我们按照普法规划要求,围绕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企业”目标,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1、加强教育,法促和谐。

        一是建立完善了全员学法制度。我们制定了“三、二、一”学法制度。即:党委中心组每半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三次,基层班子和管理干部每季学法不少于两次,员工学法每月至少一次。全矿各级管理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保证在30小时以上,员工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为全员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园地”、“法律广场”活动。建立了井上井下读法学法园地,利用候车、候罐时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运用标语、板报、广播、有线电视和大屏幕等宣传载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社会管理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几年来,共编写普法知识板报56期,广播、电视差转台累计播出专栏节目累计1680多小时。

        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高普法效果。“走出去”,即走进法庭。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审理,身临其境感受法律的震撼力和威慑力。 “请进来”,即请法律专业人士讲课说法,请特殊人员“现身说教”。2007年以来,邀请执法专业人士讲解20次,邀请艺术团体宣传演出10次,邀请工伤家属现身说教57次。

        2、综合治理,法纪严明。

        一是制度约束。我们实行员工工资联审联签制度。员工当天工分必须上企务公开牌板,当日录入微机,月末工资台帐必须通过工会、纪委、工资科、职工代表四级联审。

        二是民主监督。全矿干部的“依法承诺书”张贴在民主监督栏内,随时接受监督。2007年以来,有5名采掘进队长违章指挥被举报,均被免职处理。

        三是设施监控。矿投资40余万元,在副井罐前设置X光检测仪,对员工升入井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在煤场、材料库房、设备厂房等重要场所增设了40余组摄像头,对矿区全天候监控。

        3、专项整肃,跟踪问效。矿设立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信息举报平台,将矿党委成员电话公布于众。监察部门坚持每月对全员学法情况检查、抽考,对不及格者给予经济处罚。对于员工“说事”,纪委、工会跟踪落实,对失职、渎职的干部按规定处罚。对于规范员工行为养成,监察、保卫部门随时检查抽查,违反制度者一律处罚。2007年以来,有6名科队级干部室内吸烟违反矿规,分别被罚款1000元。

        三、突出重点,不断把依法治企工作引向深入

        1、紧扣安全生产前提。安全是煤矿企业的天,一个人违章作业,就可能酿成祸端。推动“法律进企业”,必须紧扣安全生产前提。在普及法律法规教育上,我们采取重点辅导、集中领学的方法,对法律基本知识和与煤矿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员工岗位“必知必会”学习相结合、与规范员工行为相结合,使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升华,真正形成“人人保安、全矿平安”的安全氛围。

        2、紧扣经济效益中心。依法治企是企业在金融危机中谋发展的“安全带”。我们根据企业经营实际,依据“合同法”与民营洗煤厂签订了长期供销合同,为上总量、增效益提供了保证。我们密切关注新形势下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情况,切准脉搏,及时跟进,切实把依法治企的理念引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以法律的视角辨析经营风险,降低经济损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通过内部挖潜化解危机上,严肃《会计法》,贯彻《审计法》,强化财务物资管理严格内部审计监督坚持成本刚性考核等一系列举措,有效促进了增收节支。2008年以来,我矿共增利5390万元。

        3、紧扣员工行为养成重点。员工队伍建设是提升企业发展后劲的根本保证。“人心齐,泰山移”。“法律进企业”成功与否,人是第一因素。2007年开始,我们实施了具有新发特色的“员工行为养成21条准则”,并一以贯之遵照执行。矿区内,员工不吸烟、不酗酒、不说粗话、礼貌待人、干群和谐;社会中,遵守公德、尊老爱幼、和睦邻里已成为新发矿员工工作和生活习惯。近年来,我矿没发生过社会治安案件。

        4、紧扣和谐发展主题。安全稳定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我们紧扣和谐发展主题,运用法律手段消除不和谐因素。针对生产经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左家道口塞车影响员工通勤,我们依据交通法规和上级部门协商,形成了筹建左家道口立交桥的意向性议案。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投入,对工业广场、员工浴池、宿舍、医院等福利设施进行了全面改扩建,井下一线员工三套工作服换洗,全员一年四季统一着装等,为全员遵纪守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与空间。

        法律进企以来,我矿消除了重大人身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原煤总量每年以10万吨的速度向上递增,2009年以来,连续突破100万吨,年人均工资收入达5万元以上,居全公司之首。建矿以来,先后荣获市文明单位标兵,龙煤集团先进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十佳质量明星矿,市党风廉政先进集体,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省国有重点煤矿双十佳明星矿、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省工业旅游示范点、省文明单位,全国“安康杯”优胜企业,全国煤炭系统文明煤矿,首届中国人文科学创新发展先进单位,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等称号。(黑龙江省鸡西市委依法治市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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