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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榆林中院开展“爱心法官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8-0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常良燕) 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8月2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市法院“爱心法官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启动仪式及献爱心活动。榆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永颖,榆林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爱心妈妈代表及女干警代表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现场


    启动仪式上,榆林中院妇联主席马晓梅宣读了《全市法院开展“爱心法官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实施细则》;榆林中院人事处处长冯秋霞宣读了《榆林中院“爱心法官妈妈”志愿服务队第一批志愿者名单》。


    榆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永颖在会上致辞


    高永颖对“爱心法官妈妈”志愿服务队提出具体要求。她强调,一是要示范引领、壮大队伍。法院干警不仅有专业知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留守困境儿童,还有凝聚力,有甘于奉献的爱心,要动员更多的女干警加入“爱心法官妈妈”志愿服务团队中来,不断壮大“爱心法官妈妈”工作队伍。二是要多措并举、积极作为。对审判中发现的困境儿童线索及妇联组织、社区等提供的信息,及时整理,及时结对,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根据爱心妈妈专长优势,统筹匹配,建立“一对一”“一对多”自愿结对和“多对一”“多对多”统筹配对等结对关爱模式。三是要尽职尽责、协同合作。爱心妈妈要尽职尽责,了解帮扶对象儿童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如果帮扶儿童遇到家庭变故、学习生活困难及时反映,及时帮扶解决。同时,积极联络当地妇联组织、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协同合作,丰富服务形式,不断创新志愿服务内容,打造榆林法院“爱心法官妈妈”志愿服务品牌。四是要发挥优势,鼓励激励。结合法院工作特点,面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防欺凌、防性侵以及未成年保护等法治教育,提高监护人监护能力和儿童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提高儿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榆林中院与榆林市妇联联合开展暑期关爱儿童活动现场


    启动仪式后,榆林中院与榆林市妇联联合开展 “少年儿童心向党,真情相护伴成长”暑期关爱儿童活动。榆林中院“爱心法官妈妈”志愿服务队集合前往金沙路街道办金苑社区与12名留守困境儿童进行结对关爱活动。她们热心地了解结对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询问孩子们的需求,并用心为孩子们准备了学习体育用品,叮嘱孩子们好好学习,积极进取,学法守法,让孩子们遇到问题联系“爱心法官妈妈”,遇到困难能想到在榆林中院有一群“爱心法官妈妈”在关心他们、爱护他们,愿意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随后,榆林中院刑一庭法官助理董小林给孩子们开展了一场法治讲座,引导孩子们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法治的阳光照亮他们的成长之路。

    下一步,榆林中院将扎实开展“爱心法官妈妈”结对关爱行动,不断拓展爱心队伍,真心结对帮扶,用情为民纾困,使留守困境儿童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同时,继续发挥行业优势,延伸司法服务,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结合“法润榆芽”未成年保护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将法治关爱送到每一位妇女儿童身边,为他们的生活、成长保驾护航。(供稿单位: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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