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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促和谐 安全隐患得解决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编者按: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而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成为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111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施行,使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身处一线的人民调解员依照该法及时、高效、妥善地解决民事纠纷,使全国各地涌现出许许多多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感人故事及典型案例。为此,本频道特推出《人民调解》系列报道,欢迎投稿——

     

        本网2013年5月12日讯    通讯员樊萍报道    自2012年5月,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武德乡童家村五组横山子至大河坝地段公路沿线改造工程施工以来,住户肖某因为房屋及院坝不明缘由的出现了裂缝,多次到乡政府办公室吵闹、哭诉,乡党政班子都给予了热情地接待,逐一对于肖某的合理诉求提出处理意见,并于2013年2月邀请了宜宾某司法鉴定中心对肖某的房屋及院坝的裂缝情况进行了专业鉴定,结果为修公路未对其房屋基础造成损害,不实行搬迁。因不满意鉴定结果,肖某于3月12日再次到县信访局上访,并多次到现场阻工。党政领导和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多次到家进行沟通调解未果。乡党委政府感到事态的严重,如果不能及时将此矛盾化解,将耽搁工程的进度,工程附近多户人家的出行必然存在安全隐患。

        本着对群众负责任的态度,乡党委政府再次邀请了有资质的地质队对肖某的房屋及院坝进行鉴定,调查评估报告建议:对肖某的厨房进行加固、修缮,对滑坡的堡坎进行加高、加固,对该住户不实行搬迁。但肖某还是继续缠访、阻工。

        5月8日,筠连县交通局邓局长、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员与村干部一起再次深入到肖某家里,查看现场,寻找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在此基础上,司法所工作员对肖某及其家人开展法制宣传,引导他们正当合理的要求,应当用合法的手段去解决。邓局长和党政领导向肖某及家人算细账、讲依据、讲事实、摆道理,经过大家的艰辛努力,直至晚上8点,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乡政府对肖某的院坝、厨房按损失进行一次性补偿;县交通局对其现有的堡坎进行加固、加强,确保肖某的房屋不受损失;加固、加强后,经过1至2年的观察,若院坝和房屋未受到开裂等影响,肖某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若发现有新的开裂情况,再在肖某家的石坝下砌一道堡坎,确保院坝、房屋安全;若变成危房,将按有关政策实行搬迁;肖某及其家人不得阻工。至此,该纠纷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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