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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树市交警“五结合”加强交管执法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31014日讯  通讯员廖小金报道   日前,中央电视台在《焦点访谈》等节目报道了河北省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和江苏省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工作人员敷衍刁难办事群众的问题,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交管部门是公安机关与群众接触最紧密,日常接待、办理群众申请事项最多的窗口单位之一。为此,江西省樟树大队结合实际情况,提高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采取“五结合”方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窗口接待服务工作。

        一是结合警示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樟树大队要求全体民警特别是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执法、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和道路执勤民警集中观看《焦点访谈》等相关节目,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部大队开展的“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立即组织排查窗口服务和日常执勤执法中存在的“四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改进到位。窗口单位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在工作中要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用语,不得讽刺、呵斥、刁难当事人;要注意行为举止,不得粗暴对待群众,严禁推搡、殴打当事人;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群众咨询,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投诉,主动接受群众求助。
        二是结合工作制度,落实便民措施。针对群众反映的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大队清理调整办事规定,完善窗口服务标准。落实受理责任制,对群众的咨询和业务申请,接待人员要当场予以答复或办理,做到咨询一口讲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理清,内容一次审清,不得拖拉、推诿。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规要求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手续不全的,开具退办单,载明并一次性告知补办事项,提交后及时办理,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建立完善领导接待制度,为群众提供交管咨询,解答疑难问题,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信访,听取群众有关公安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结合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办理牌证、驾驶人考试、记分管理、车辆检验、清障施救和路面执勤执法等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不廉洁问题。要集中打击非法中介活动,维护窗口服务场所正常工作秩序。公开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布办理各类业务需要的申请资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公开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办事人员姓名、照片、警号。制定完善中介机构和代办人员管理规定,明确中介机构业务范围,规范代办行为,不得将办牌办证、记分、审验、检验等法定职权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建立巡查、打击机制,积极协调治安、网安、刑侦以及城管、工商等部门认真查处办公场所及周边和网上非法中介活动,依法从严打击内外勾结和冒名欺骗诈财行为。加大对异常业务数据的监控分析,严格落实嫌疑调查、岗位制约等监督制度,防止队伍内部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四是结合监督检查,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执法服务窗口集中反映交管队伍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和执法服务水平。大队十分重视窗口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各窗口的主管部门和分管负责人,加强日常的巡视检查。组织对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大队各窗口单位充分利用执法办案及接待场所视音频监控设备、执法记录仪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实行岗前提醒、岗中检查、岗后点评,采取每日每周讲评、每月每季小结奖惩等措施,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和信箱,发挥警风监督信息员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截止目前,樟树大队积极改进了5项便民措施,解决了群众集中反映的:如要求拥堵路加派警力、窗口优化办事组合、透明收费标准、张贴公安部降低收费标准等5件实事,一批新的便民措施正在调整之中,群众对大队的便民措施给予了正面评议。(江西省樟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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