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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不睦闹纠纷 依法调解化积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15-01-06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4年11月28日讯  通讯员杨智凡报道  日前,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法治思维,引导一起久调不解的兄弟积怨走向司法途径,并联合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因养老及财产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纠纷。

        猇亭区某社区居民赵姓三兄弟之间积怨起始于2008年,当时猇亭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兄弟三人都系拆迁户。根据当时宜昌市政府128号令,对于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实施购买养老统筹政府补助,个人只需缴纳5349.6元购买补助,次月即可享受退休金。赵家人所在社区适龄人员全部购买,唯独兄弟三人的老母亲向某没有参与。眼看截止日期将至,社区干部多次上门劝导,经过几轮思想工作,大儿子夫妇表态不交钱也不要退休金,二儿子表示只同意缴纳三分之一,最终老人的小儿子赵某夫妇为母亲全额缴纳了养老统筹款。老人每月的退休金因此由三儿子夫妇掌管,兄弟三人由此产生隔阂。几年来,根据三兄弟的协商,向某一直被三个儿子每年每人四个月轮流赡养,但谁也没料到老人的退休金根据国家政策逐年逐月递增,大儿子夫妇沉默了,二儿子夫妇则认为当初自己也同意出一份钱的,只是老三夫妇自觉缴纳了全部筹款,因此老三夫妇不该独享退休金。兄弟三人矛盾逐渐加深。

        2013年10月,根据宜昌市政府政策,之前购买失地农民养老统筹的人员需再次补交5167元,并轨成为城镇职工养老统筹标准,每月退休金上调。向某大儿媳、二儿媳获悉后立即共同交来5167元,工作人员按政策办理了手续。几日后向某三儿媳又交来5167元,工作人员告知已缴纳不再收取,向某三儿媳当即开始吵闹,为避免其越闹越大,居委会暂时收下了其补交款。两份补交款,使兄弟间的矛盾开始显现出来。社区调委会在得知情况后立即调查情况,并制定调解方案。经过调委会组织的多方调解,向某大儿媳、二儿媳始终坚持自己有权赡养老人、为其购买统筹,三儿媳则表示当初他们不为老人买统筹,现在根本无法补交,这次并轨补交只能自己有权缴纳。经多次调解,双方互不相让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兄弟三人矛盾逐渐升级。

        2014年3月,84岁的老人向某年迈病亡,在共同将母亲送终安葬后,三兄弟因为养老金发放的安葬费分配问题再次燃起战火。社区调委会再次组织调解,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终于说服向某三儿媳领回了其后交上的补交款,并承诺问题没彻底解决前居委会不认同老大和老二的单方面意见。其后社区调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协商,但兄弟三人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事态发展至此,社区调委会认为兄弟三人之间矛盾已无法简单协商解决,便果断改变策略,引导三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最终,社区调委会联合区法院在社区巡回法庭组织司法调解,调解人员提出了关于合理分配向某养老账户4.3万元的方案,即先将兄弟三人各自缴纳的补交款退回,剩余3.2万分配给老三1.2万,老大、老二各1万元。此方案得到兄弟三人一致认可,三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因养老及财产问题引发的多年矛盾纠纷圆满解决,兄弟三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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