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赵文君 王橙澄 王新明)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原则、各个诉讼环节均设计了特别程序。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草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一面,“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特殊关爱和政策,步子还可以迈的更大。”
崔亚东代表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让其回归家庭、学校、社会。其次要创建家长、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帮助和引导他们走出阴影,重树信心,步入人生正轨,走向自立和新生。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还规定,对犯罪比较轻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除法律规定外,除司法机关办案外一律不可查询。对此,崔亚东代表建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新路子,试行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制度。
崔亚东代表介绍,针对帮教对象及其家长对“违法记账”的担忧,贵州省委政法委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对一些涉案青少年试行“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制度”,使其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影响,打消他们的后顾之忧,不让他们“背上历史包袱”,至今已有不少帮教对象的违法或轻罪记录被消除。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农说,“少年审判”填补了刑诉法的空白,他建议按需要设立专门的少年审判法院,用特殊的方式去审判、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要让“犯罪”成为他们的心理阴影,鼓励他们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