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2月16日讯(段享丽)2021年,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共计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6件,提请抗诉40件,上级院支持抗诉39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9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深入推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排查虚假诉讼线索45条,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科学谋划,绘好“工作图”
强化统筹布局、通篇谋划,在年初就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为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打好基础,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找准民事检察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契合点、着力点,逐步实现民事检察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深度融合,积极拓展民事检察部门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途径,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二、提高认识,打好“强心针”
坚持深入贯彻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落实“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部署,以理念变革为引领在新起点上努力开创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加强干警对民事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变重刑轻民的陈旧观念,提升民事检察干警的自信感和责任感,提升民事检察业务的存在感,提升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三、队伍培养,建好“人才库”
不断加强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大力培育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四、加强宣传,拓宽“线索源”
民事检察工作案件量大、涉及面广,必须依靠群众才能突破办案难题、提高办案质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民事检察工作职能和成效,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职能的认知度和信任感,畅通群众申诉渠道,拓展线索来源,并将案件办理成果编写成典型案例发布,讲好检察故事,传播好检察声音,实现办理一件,引导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五、主动汇报,保证“方向性”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保证工作的方向性,切实回应好人民群众在新时代下的新期待与新需求。(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