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也是与群众工作、生活联系最为紧密的一部法律。现对乌兰浩特市《民法典》实施情况调研如下:
一、实施情况:
(一)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活动
按照中宣部、司法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宣传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扎根群众心里,多点联动,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方案、启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讲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营造全市深入学习《民法典》氛围,乌兰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组建〈民法典〉讲师团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讲活动。需要《民法典》专题讲座的单位或部门,将拟定讲座参加人员数和时间,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申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请讲座的单位或部门的要求,及时与讲师团成员沟通,选取适合要求的讲师,最后确定具体讲座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积极派员参加专题讲座活动,并及时向各大媒体宣传报道。
二是专题讲座、为“民法典”宣传助力发声。乌兰浩特市《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先后多次深入到铁西办事处钢花社区、乌市五一街办事处山城路社区、乌兰浩特市第二中学等地为广大居民和师生做了《民法典》专题讲座。 尤其是2021年9月9日,兴安盟《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武玉龙为全市宗教网格员160余人进行了“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专题讲座,宣讲过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司法案例和山城路社区的实际,讲述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编中关于结婚、离婚、子女抚养、夫妻财产以及继承、赡养、收养等问题,侵权责任编中关于高空抛物致害、饲 养动物致害、堆放物致害等问题,合同编中关于电子合同订立规则、格式条款制度、物业服务合同、禁止高利放贷、经及客运合同对“旅客霸座”“抢方向盘”等问题作了重点法条解读。通过形象鲜活的PPT课件、亲切通俗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深奥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灵活生动,使生活中的法律困惑变得清楚明白。
三是节目演出、创新“民法典”宣传方式。乌兰浩特市铁西办事处钢花社区新时代五老普法志愿者共同为居民表演的自编自导的快板《法宝-民法典》、三句半《为民法典,点赞》、大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等节目,内容精彩纷呈,法律知识融汇在节目中,以风趣幽默的方式进行演绎,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增添色彩。演出结束后,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为普法志愿者们赠送了了普法纪念品,进一步调动演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深入基层、开辟《民法典》宣传新途径。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干部深入到嘎查村(社区),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画册、民法典书籍等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出场,广大群众表现出了极高的参与热情,纷纷前来询问有关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主要就婚姻、继承、家庭生活等几个方面进行咨询。工作人员细致、耐心为群众解疑释惑,引导他们遇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将《民法典》进一步送到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中。
五是多点联动、助《民法典》宣传砥砺前行。按照乌兰浩特市司法局总体方案部署,各基层司法所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同时结合《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组织辖区居民(村民)开展答题,再次掀起全民学习《民法典》高潮。各所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
通过“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系列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了居民对民法典的理解,促进《民法典》深入人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深入开展“送民法典进企业”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思维能力,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21年年初,乌兰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3月23日开始,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组组“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深入壹家家居 、乌兰浩特市欧亚富立置业有限公司 、兴安盟草原三河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二家企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暨“送法进企业”活动 ,为企业发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精心策划、为“送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做好先行。市司法局在全市110余名律师中遴选九名优秀律师组成了乌兰浩特市司法局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司法局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最后形成包含七大类33项内容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项目表》和“法治体检”建议书,同时为企业准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装读本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等书籍,并对企业将要遇到的法律问题事先进行详细梳理。
二是疏通经脉、为民营企业切实进行法治体检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带领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分别走访了壹家家居 、乌兰浩特市欧亚富立置业有限公司 、兴安盟草原三河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二家民营企业。走访过程中,法律顾问团采取座谈交流、现场察看、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装读本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等书籍、传输发展理念、解疑释惑等形式,了解到企业当下主要面临融资困难、用工困难、管理人才缺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顾问团成员针对企业主体风险、经营风险、劳动用工风险、税务风险、投资融资风险等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了民营企业面临的合规经营风险,并就民营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企业管理法律风险做出重点提示;就企业在制定、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作了解读。
三是务实高效、为民营企业切实解决法律难题。在对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过程中,法律顾问团抽检了几个企业的用人用工情况、企业合同及合同管理情况,然后拿出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解剖分析,在座谈会上以案释法,对企业的制度漏洞、用工风险点、合同风险点详细解说,达到解剖一只麻雀的作用。尤其是顾问团对某企业现场提出的“联营合同”审核把关难题进行了认真梳理解决,得到企业主的高度赞许。
同时邀请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加入“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微信群,达到面对面、点对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问题,免费提供法治体检。现场为企业赠送了简装版《民法典》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等资料,得到企业经营者们的一致好评。
(三)开展“党建领航、民法典相伴”主题党日宣传活动
2021年3月15日上午,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到乌兰浩特欧亚富立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党建领航、民法典相伴”主题党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宣传队员们通过宣传展板、条幅和发放普法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的方式,发放了印有解读《民法典》的法律法规宣传单,对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共性法律问题进行宣传,现场为群众解疑释惑,引导他们遇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将《民法典》进一步送到群众身边、深入群众心中。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既为群众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更为群众们提供了贴心、细致的法律咨询服务,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深入开展结对共建暨《民法典》赠书活动
2021年5月14日上午,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在铁西街办事处钢花社区二楼多功能室举行了《民法典》赠书活动。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福斌,铁西街党工委书记焦德峰,铁西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贾维等领导以及铁西街办事处四个社区书记和部分居民代表参加了赠书活动。活动中,赠送《民法典》精装读本150余册,进一步强调了《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学好用好《民法典》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
2021年5月21日,在乌市五一街山城路社区三楼多功能厅,乌兰浩特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与乌市五一街山城路社区党总支签署契约共建协议并进行了暨赠书活动 。签署契约共建协议后,乌兰浩特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向乌市五一街山城路社区党总支赠送《民法典》精装本100册、疫情防控“两法一条例”宣传手册150本、以及扫黑除恶、防范网络诈骗等法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1000余份,同时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宗旨。
(五)完成拟任领导(科级)干部《民法典》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2021年4月26日,乌兰浩特市对21名拟任领导(科级)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此次拟任领导(科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过程监督、考试阅卷,考试成绩作为任职考核材料计入个人档案。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内准则条例以及扫黑除恶有关内容,以及宪法、《民法典》等与领导干部履职关系比较密切的法律法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上,《民法典》的历史贡献是主要的,不过,因为立法体制缺陷、立法中的制度依赖、理论准备不充分等各种原因,最终审议通过的《民法典》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很多民事纠纷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因此,《民法典》的某些规定并不能很好的去解决问题,而这些《民法典》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是需要去重视的,要在实践中去不断的完善和修改,真正意义上实现法治社会。
实施民法典,我们必须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是实践的产物,是回应人民需求的产物,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包治百病”,民法典也不例外。对于在实施民法典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要客观准确地分析和看待,既不能以偏概全一概否认,也不能不假思索无原则的执行落实,确保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不断修正和完善,升华为更加科学指导民事法治建设的科学法典。
三、实施建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素有“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之称,它的制定和颁布,对于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此,广泛深入宣传普及,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至关重要,建议如下:
一是在学好《民法典》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学好学懂学透《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基本原则等一系列知识;
二是在宣传《民法典》上下功夫。要广泛开展普法,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为《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打牢基础;
三是在落实《民法典》上下功夫。要把贯彻落实好《民法典》作为重要任务,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结合乌兰浩特市实际开展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结合本市各地民俗特色,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墙)、法治步道、法治小区、法治主题公园,制作高质量法治文化产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五是组建两支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宣讲团进行宣讲。一支作为专家团队,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宣讲;另外一支作为基层普法团队,主要面向社区街道、田间地头普法。通过两支专业队伍的宣讲,力争实现立足基层,辐射党政机关和重点企业,惠及全社会。
六是创新多样性的法治宣传方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探索宣传路径、开发普法产品,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关注度,促进普法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七是探索多渠道的普法工作模式。采取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等多种方式,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八是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把民法典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民法典权威。
九是注重抓住关键少数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习,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课,引导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同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多元宣传方式组织开展有规模、有影响力、有特色亮点的民法典宣传系列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全覆盖。(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武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