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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治理视域下高价彩礼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安康市N县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为切点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2-23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彩礼作为中国传统的婚恋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深深影响着人民的婚恋观、价值观。彩礼其本质含义是祝福,表达对子女婚姻的尊重和认可,是一种优秀文化的传承。近年来却因“高价彩礼”问题引发出多起涉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及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这不仅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败坏了社会风气,还导致一些家庭因婚致贫返贫,成为乡村治理的绊脚石,严重影响到乡风文明建设和乡村治理进程。因此,解决高价彩礼现象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笔者以近三年来安康市N法院所受理的以涉“高价彩礼”诉讼案件审理状况为切入点,尝试从乡村治理的视角探讨如何改善高价彩礼陋习,运用实证研究方法,调查分析高价彩礼的产生的原因、引发的社会治理问题,提出解决高价高价彩礼的对策,以期对解决该问题有所裨益,进而助推乡村振兴事业。

    一、N县法院受理涉高价彩礼纠纷案件现状及特点

    (一)近三年N法院受理涉高价彩礼纠纷案件现状。自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0日宁陕县法院受理的涉及彩礼返还问题离婚纠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基本情况。

    类型

     

     

     

     

     

     

     

     

     

     

     

    年度

    离婚纠纷受理案件数 (件)

    离婚纠纷中涉及彩礼案件数 (件)

    同居析产纠纷受理案件数 (件)

    同居析产纠纷中涉及彩礼案件数 (件)

    婚约财产纠纷受理案件数(件)

    案均彩礼数额(万元)

    2019年

    93

    18

    2

    2

    1

    7.6

    2020年

    99

    26

    2

    2

    2

    8.764

    2021年

    89

    46

    5

    4

    9

    13.5

    (二)高价彩礼纠纷案件呈现突出特点。一是彩礼数额高。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自2019年至2021年12月,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最终结案标的数额依次为7.6万元、8.764万元、13.5万元。如再加上未按彩礼认定的“见面礼”、“上车礼”、“下车礼”、“改口礼”等礼金,彩礼数额将高达几十万元,且一路飙升。二是农村农民占比高。从案件发生地分析,90%以上涉高价彩礼引发的纠纷发生在农村偏远地区;从纠纷主体分析,当事人多数农民。三是占家事纠纷的比例高。从涉及彩礼返还问题案由看,主要涉及有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四是引发恶性事件比例高。在N法院近年来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因高额彩礼引发男女双方双方殉情、家族之间斗殴或因不堪高价彩礼重负从而通过偷、抢、夺等犯罪行为筹措彩礼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数,追其根源的导火索是因为高额彩礼引发男方家庭产生经济危机。这说明高价彩礼已经违背了彩礼本身的美好含义,成为具有伤害性的东西,这严重阻碍了乡村治理的进程。

    二、产生高价的原因分析

    “彩礼”制度作为我国传统婚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有几千年历史,对婚姻制度的发展影响十分深远。在我国广大农村,自古以来男女缔结婚姻时,男方都会给予女方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充当彩礼。近年来,随着世界越来越多元化,给付彩礼的数额也越来越高,高价彩礼层出不穷。笔者通过对近年来N县法院受理的涉及彩礼分割纠纷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原因催生导致高价彩礼。

    (一)男女比例失衡导致激烈竞争

    据统计,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N县地区新生儿的男女性别比开始逐渐偏离全国新生儿男女比例正常值范围,由此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之下,导致男多女少,女方在婚姻市场上就有更多的选择,而男方则处于被动的尴尬局面。面对一女多难的竞争环境,为了能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男方就必须向女方支付昂贵的礼金,由此也就产生了高价的彩礼。

    (二) 财产代际转移提出现实要求

     家族共财既是一种有着浓厚伦理意味的财产观念,又是传统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制度。随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分家析产纠纷”逐步成为一个重要的家庭现象。婚后分家单过导致的财产代际转移是促使新婚夫妇索要天价彩礼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缔结婚姻关系的新人夫妇来说,彩礼是最直接经济资助,可以给婚后新家谋求更好的物质基础。在此种情况下,新婚夫妇其实就主导家庭内部的财产转移,通过以向男方家庭索取高价彩礼的方式,将男方大家庭的共有财产通过高价彩礼的形式予以分割转化成新婚夫妇组成的小家共有财产。

    (三) 养老问题催生替代性需求

    随着养老形势的严峻,目前在中国广大农村养老体系并不十分健全,养老一直都是困扰广大农民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依然是广大农民的信条。在这种情况下,两对新人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女方家庭向男方索要一定金额的礼金就成为女方父母获得养老经济基础的重要来源。男方通过支付彩礼,也向间接向女方证明自己家庭的实力,也让待出嫁的女子安心放心。按照中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传统思想观念影响,女方一旦嫁出去,就脱离了父母家庭,而成为男方家的成员,女方父母的养老责任无法得以保障,故通过索要高价彩礼的形式,以保障他们未来的晚年生活。

    (四) 面子问题及攀比心理联合引发恶性循环

    天价彩礼之所以形成,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广大农民顺应风俗习惯而形成的从众现象。据调查分析,在广大农村在男方向女方家上门提亲时,女方父母家之所以向男方家索要彩礼,除了“让对方看得起自己的女儿,我养个女儿不容易”等表面托词外,更重要是“面子”问题。大家在茶余饭后,经常会议论谁家嫁女时,收了多少彩礼,谁家彩礼收少了等相关问题,这间接影响女方家庭的“面子“问题,催生出相互攀比。更有不少女方家长认为彩礼的多少代表的是女儿的身价,甚至当成炫耀的资本。在乡村社会中,一个在乡村社会中没有“面儿”的人,往往很难干成事,至少很难得到广大村民的普遍尊重和认同。在乡村社会中,为了“面子”而进行的竞争与攀比的事件比比皆是,“高价彩礼”也成村民为了保存和维护自己的面子,进行相互攀比炫耀的表现形式之一。少数男方“暴发户”则为炫富,在女方家庭提出高价彩礼时,由于出手阔绰,间接为高价彩礼现象推波助澜,而形成的一种不合理现象。这种爱虚荣、讲排场、摆阔气的“面子”竞争和相互攀比的心理,联合导致“高价彩礼”之风愈发严重。

    三、高价彩礼引发的社会治理问题

    (一)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高价彩礼往往给男方家庭带来经济上的负担、精神上的压力以及内心的怨气,由此极易引起姻亲关系不和、夫妻生活不睦、婆媳关系紧张,进而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离婚、索回彩礼等民事纠纷频繁发生。除了民事纠纷案件以外,近年来引发的刑事案件也不在少数。有的单身男青年为支付高价彩礼,从而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进行筹划资金。更有的年轻女性为了不劳而获,利用男青年急于想娶媳妇的普遍心理,采取骗婚的手段,进行索要高价彩礼后便逃之夭夭。高价彩礼想象也滋生出部分犯罪分子通过拐卖妇女的犯罪形式,将其卖到男方家庭获取金钱。这无疑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乡村振兴受到制约

    2021 年2 月2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按照现行标准,已经全面解决区域贫困问题,完成了解决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但是,随着绝对贫困的消灭,未来预防返贫问题也更加重要,刚刚脱贫的地区非常容易再次陷入贫困陷阱。因此,脱贫只是脱贫攻坚战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则是乡村振兴。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出现的索取高价彩礼现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遏制,这将会成为当前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难题。在支付与家庭经济情况不相匹配的高额彩礼后,会让很多刚刚脱贫的家庭重新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以N地区为例,截至2021年底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中有近五分之一的困难家庭因高价彩礼问题,正面临返贫风险,更有不少已步入小康社会的家庭也因支付高价彩礼,导致债台高筑。许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挣高额彩礼,不得不外出务工。由于大量青年劳动力离开本地,造成在进行乡村改造建设过程中因缺乏大量劳动力,延缓了乡村振兴的步伐。不仅如此,由于年轻一代大量离开本地,外出打工生活,村中只有年老、多病的人员大量留守儿童居住,导致许多农村已出现大量的“空心村”。不少留守儿童因缺乏相应的知识教育和家庭教育,导致学习成绩低下或厌学情绪严重,早早辍学进入社会流浪,这严重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高价彩礼对女方来说既有有利的方面,也有不利的一方面。在N地区偏远的农村地区,相应的婚介媒婆会将适婚女性的外貌、年龄、家境商定彩礼数额,然后介绍给适应男青年,以供其进行选择。一些女青年因父母在收下男方给付的高价彩礼后,擅自做主,让自己女儿与“竞价高”的男性青年缔结结婚关系,并不管男女双方是否有感情基础。笔者认为这无疑是一次性转移劳动力的商品买卖,通过彩礼数额高价竞得劳动力价值,使女性被商品化、市场化,婚姻自由正在被越来越高的彩礼所绑架。在并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关系中,由于男方已支付高额的礼金,致使女方在生育和生理都处于劣势,导致大量离婚案件。另一方面,由于“高价彩礼”催生大众盲目攀比和“面子”行为。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大量无感情基础的适婚女性家庭在择婿时会更倾向考虑男方家庭的经济情况,忽略人品、情感的考虑,许多女性即便与男性没有感情基础,也会与其缔结婚姻关系。这其实破坏了婚姻和爱情的本质,改变了婚姻关系的价值取向。这种变了味的婚俗文化,不仅破坏良好社会风尚,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背道而驰,更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三、治理和防范“高价彩礼”的对策与建议

    (一)社会层面

    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笔者认为,首先,各级政府要针对本地区的经济水平和风俗习惯,聚力精准施策,在有限的财政资金范围内,对改善农村的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和乡村产业进行大幅度倾斜,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其次,要整合社会资源,对无业无技术的人员进行免费业务培训。通过技术扶贫、产业奖补、创业无息贷款的方式,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因地适宜打造适宜本地区的的特色产业,引导青壮年人员进行创业、就业,增加个人财富,使适婚男青年不再依靠家庭支付彩礼。最后,要加强“空心村”治理,鼓励广大青年就地就近就业。村级组织要统筹规划本村经济建设,鼓励村民通过入股分红的方式参与到本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乡村综合治理体系中,依靠特色产业吸引外来投资者,投入到乡村建设,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消除外出农民工回乡生活的后顾之忧。这不仅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农村“空心村”的产生,也增加了集体与个人的经济收入。

    2. 健全农村养老体系,提升乡村综合治理。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其实是一项福利制度,基础养老保险金由各级政府全额支付,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因此,笔者认为,各级财政、社保、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助,统筹谋划,在加大对养老制度建设过程中,除了要加大财产资金投资,重点对农村养老院、医养结合的养老设施的建设,推动农村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提升。同时,还应积极引导广大公民按时缴纳养老社保资金,鼓励足交多缴,将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达到最大化,改变传统的养儿防老的思想观念,而不再通过索取高价彩礼的方式保障自己的养老生活。

    3.建立健全移风易俗落实机制,推进乡村新民风建设

    2017年中共安康市委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新民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要把移风易俗相关约定纳入村规民约,明确违约责任,形成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要用人情味的文明礼仪占领文化阵地,提倡婚事新办,不收高额彩礼,树立新型婚俗观,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因此笔者认为,各村可以针对村情实际,尽快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要将整治高价彩礼问题作为本村的《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将婚事新办、彩礼低办成为全体村民的共同遵循原则。同时,要抓好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开展评议活动。通过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推动移风易俗、治理高价彩礼等活动中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宣传和落实移风易俗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具体要求,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陈规陋习,切实为群众树立榜样。组建评议机构,定期组织开展评议活动。邀请在本村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乡贤组建本村道德评议机构,定期开展文明评议活动。将抵制“高价彩礼”内容作为创建“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 “好家风、好家训”、“ 身边好人”等评议活动的衡量指标,引导形成见贤思齐、争当模范的浓厚范围,着力提升群众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推进乡村新民风建设。

    (二)法律层面

    1.完善立法,从源头杜绝“高价彩礼”。目前我国相关法律体系和立法规定中,并没有相关彩礼问题的规定。已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其他干涉婚姻的自由的行为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务的行为。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良好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对彩礼的数额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可见国家对彩礼问题采取了谨慎保留意见,这其实也是高价彩礼一路飙涨的间接原因之一。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对彩礼问题的立法刻不容缓。因我国地域广阔,各省经济发展相差悬殊,所以应鼓励各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水平和风俗习惯,尽快研究制定相应的地方条例,将收取彩礼的方式和数额规定在一个合理的标准范围内,允许男女双方的家庭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在这个区间内选择合理的彩礼数额,明确规定收取彩礼的上限。最高人民法院应针对高价彩礼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尽快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加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统一裁判,加强价值指引,在源头上杜绝“高价彩礼”的产生。

    2. 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司法治理。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综合考量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时间、给付目的、同居时间长短、双方过错程度、彩礼返还比例以及因给付彩礼导致男方陷入生活困难等各种因素。发挥司法审判对治理高价彩礼问题的价值引领作用。笔者认为,通过司法审判引导农村摒弃高额彩礼的不良风气,让彩礼回归到传统的婚俗仪式象征意义上,这既是司法审判的基本职能,更是依法引导移风易俗的客观现实需要。人民法院要切实发挥非诉处理纠纷的优势,尽可能采取温和、协商的调解处理手段,积极引导男女双方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涉嫌骗婚或借机牟利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刑事制裁。对影响较大的纠纷案件,要通过巡回审判、集中审理的方式,进行以案说法,倡导新风文明,推动文明乡村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职能作用,深化拓展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以乡村社区网格为基础,推进“一村一法官”、“法官进网格”工作,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切实将涉高价彩礼等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保障。

    3.加强普法宣传,倡导正确婚恋观。目前,在N地区要高价彩礼的行为还是比较普遍,高价彩礼已经演化为根深蒂固的社会痼疾和顽症。因此,各级宣传、司法、妇联、团委、民政、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等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用真实案件揭示高价彩礼引发的危害,从而得到警示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之遵纪守法并自觉与高彩礼婚姻、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作斗争。逐步改变传统不文明的婚嫁习俗,从源头上有效地制止高价彩礼婚姻的发生。

    (三)个人层面

    1.自觉抵制,别让高价彩礼挡住乡村振兴步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大多数中国人的传统思想,故此婚姻在人的一生中影响巨大。笔者认为,每对走进婚姻家庭的青年男女都有着对幸福婚姻的期盼和向往。作为男方的我们在缔结婚姻过程中,一定要保持理性头脑,量力而行,不能惟命是从听从父母的安排。对于至死不渝的恋人一定要多和双方父母沟通,让他们从内心接受。作为一个即将谈婚论家的姑娘,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能以彩礼的高低来衡量幸福的唯一标准,要以人品和感情为重,轻视物质金钱,不把仪式和婚俗作为衡量婚事的标尺。要相信你爱的人一定会踏上七彩祥云来迎娶你,绝不能充当被市场选择的“商品”。作为含辛茹苦抚育孩子成长的父母,要从儿女的幸福出发 ,摒弃“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思想观念,多换位思考,体谅对方家庭的难处,牢牢树立“女婿也是半个儿”的价值观,以实际行动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别让高价彩礼挡住乡村振兴实施步伐。

    2.自立自强,别让高价彩礼毁掉幸福婚姻

    笔者认为,婚姻的幸福是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的,而不是通过牺牲自己的感情得到的。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当下,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一定要树立树立自立自强的婚姻价值观,通过技能培训、创业就业,勤劳实干,提高自身致富技能和财产收入,牢牢掌握自己在婚姻中的自身话语权和主动权,绝不能沦为高价彩礼的牺牲品。

    3.摒弃陋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新风尚

    随着社会加快转型和深刻变革,人民的经济水平越来越好,文化思想观念也越来越多元化,新时代呼唤新风尚。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广大青年男女一定要齐心协力摒除“不给彩礼不结婚”的陈规陋习,提倡新婚新办、喜事简办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共同勤劳致富的人生价值观,自觉抵制变相买卖婚姻,反对相互攀比不正之风,树立要人品、不要车、不要房、不要彩礼的“一要三不要”新型婚恋观,提倡共植“爱情树”作为爱情的永恒信物,带头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的表率,用实际行动坚决拒绝高价彩礼,争做新时代新风尚的传播者和推动者。

    结语

    从恋爱走向婚姻,从自由选择到彩礼羁绊,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彩礼在中国传统的婚恋观中影响根深蒂固,但现在彩礼内涵却已发生变质,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造成较大冲击,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这种冲击引起的社会问题,对高价彩礼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和新民风建设,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适宜的高价彩礼治理模式,继承好的婚嫁习俗,摒弃天价彩礼的陋习,从根本上消除“高价彩礼”滋生的土壤。(宁陕法院杨珊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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