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10月20日,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1至9月案件质效分析研判会。会议全面总结前三季度四大检察业务工作情况,分析案件质效态势,对当前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延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立平参加会议并讲话,延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景彦军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通报了2023年1至9月延安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效情况分析,志丹县检察院、洛川县检察院、宜川县检察院、黄陵县检察院分别围绕案件质效提升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进行发言,延安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对相关检察业务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点评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陕西省委、延安市委、延安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和“四个抓牢”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深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在全面总结1至9月延安全市检察业务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形势任务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延安检察工作思路和措施,推动各项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要聚焦案件质效,全面把握业务发展态势。对处于落后、被动局面,制约和影响整体工作稳步发展的检察业务工作,要认真加以研究,进行深刻反思,切实加以解决。要把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质量关,强化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质效,对无罪案件迅速开展反向审视工作,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犯罪趋势性变化,尽快补齐未检工作短板,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努力提升检察建议工作成效。
会议要求,坚持案件办理与管理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延安市检察院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同志和各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各业务条线的指导,全面掌握业务运行状态,密切关注异常数据、趋势性变化和突发情况预警,主动以条线为单位开展深度分析和精准研判。要进一步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强化对民事诉讼全过程、民事案件全类型的监督,总结行政检察专项活动工作经验,促进解决非诉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聚焦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把“六彩”公益诉讼格局的品牌做好,在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持续用力。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的重要意义。延安检察机关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一把手”、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切实把《决议》的政治考量、条款内涵、实践要求等学深悟透,自觉用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要以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诉源治理,防范化解风险,开展以案释法,提升法治意识。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决把《决议》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认真对照陕西省检察院《市级检察院工作评估实施方案》,逐条加以研究。今年到了后半段,关注的不仅仅是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还要和基层院建设考评体系、市级院评估紧密结合。在市级检察院工作评估中,业务建设、自身建设、“三有”争创、和“三个年”都占有一定权重。案例及检察建议工作、案件质量评查、大数据模型办案、线索移送、品牌建设、理论研究、新闻稿件、代表委员联系工作等都是“三有”争创的评估内容。要抓住重点,明确方向,拿出务实举措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在年底前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供稿单位: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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